6人團伙專門用祕魯幣在長途汽車上詐騙乘客,行騙不成便變騙爲搶。一次行騙中,乘客里正好有一名公安幹警,幾人的騙局被當場揭穿,惱羞成怒的他們竟用匕首和鐵棍將民警毆傷。日前,該團伙6名成員被以搶劫罪和詐騙罪分別判處16年至9年有期徒刑。
該團伙6人中僅有的女性是現年34歲的李某某,河北省秦皇島市人,團伙成員丁某、王某和王某某均是李某某的同鄉,其他兩名團伙成員是本市薊縣人趙某和塘沽區人李某。
公訴機關指控,去年8月27日上午10時許,丁某、王某、李某、趙某和李某某在205國道登上一輛由大港區開往靜海縣的中巴車,車行至新房子村附近時,5人用祕魯幣冒充德國馬克,以換錢爲名向車上乘客行騙。當時,車上的乘客中正好有一名大港分局的民警,名叫袁強,袁強見此情景當即揭穿5人的騙局並亮明身份,準備對5人實施抓捕。就在此時,5人中的4人亮出匕首、鐵棍,對袁強進行圍毆,導致袁強頭部受傷3處、腿部被捅傷兩處。5人逃下中巴車後,被同夥王某某駕車接走。後經鑑定,袁強傷情分別爲輕傷和輕微傷。案發後第4天,6名團伙成員全部落網。
歸案後,6人供述了此前分別在秦皇島、昌黎及撫寧區間的長途汽車上,多次實施詐騙、搶劫的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爲,6名被告人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搶劫罪和詐騙罪。據此,法院以搶劫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000元,以詐騙罪對其判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6000元。其他5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兩罪並罰,執行16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被處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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