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廣電總局對江蘇人民廣播電臺、南京市人民廣播電臺、合肥市人民廣播電臺、淮安市電視臺等4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發出全國通報批評,同時下發了《違規播出機構處罰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擅增的頻率(道)播出,並自8月10日12時起暫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稱、呼號和節目設置範圍的違規頻率(道)。
爲切實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率(道)管理,廣電總局近期進一步加強了對廣播電臺、電視臺及頻率(道)的監聽監看工作,加大了對違規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依法監管查處力度。
目前,上述4臺均已按要求停止了擅增的頻率(道)播出,並暫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稱、呼號和節目設置範圍的違規頻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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