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稱是恐怖分子,編造爆炸威脅的恐怖信息,導致警方啓動反恐預案並出動大量警力。鑑於該男子歸案後自願認罪,河東區法院日前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37歲的紀某系本市無業男子。去年年底,紀某酒後用手機兩次撥打110報警電話。在電話中,紀某自稱是恐怖分子,已在本市河東區王串場一號路華昌大街附近安裝了炸彈。公安機關接到紀某的報警電話後迅速組織警力趕到華昌大街,對該地區進行封鎖,同時啓動了反恐預案。市公安交管局對該地區實行交通封鎖管制3小時;市公安消防局出動16部消防車輛到現場處置。後公安機關通過查詢被告人報警所用電話的相關信息,於2006年12月20日凌晨3時許在紀某家中將其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紀某無視國家法紀,編造爆炸威脅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爲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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