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5日)上午,被稱爲“廣東省乙肝歧視第一案”的李飛(化名)訴偉易達集團案在東莞市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下午黎勝(化名)起訴諾基亞公司乙肝歧視案在同一個法庭由同一批法官進行了審理。法院對兩案各進行了兩個小時左右的審理之後,宣佈擇日將再次開庭或宣判。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李飛要求偉易達集團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而黎勝則向諾基亞公司索賠精神損失50萬元。
焦點:是否因乙肝不聘用
由於兩個案件案情相似,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各自做了陳述之後,審判員將雙方爭議的焦點歸結爲三點:第一,被告不聘用原告的原因是不是因爲原告是乙肝病原體攜帶者;第二,這樣做是否構成了侵權;第三,原告分別索賠5萬元和50萬元的精神賠償是否合適,是否有充足的證據支持。
偉易達和諾基亞的代理人在法庭辯論過程中不約而同稱,乙肝絕不是兩家企業拒絕李飛和黎勝的原因,“我們在招聘他之前就招聘過乙肝攜帶者,在他之後也有。”諾基亞公司代理人詳細列舉了不聘用黎勝的理由,稱黎勝缺乏工作經驗,面試和筆試的分數並不佔優,性格測試中表現不夠沉穩。該代理人表示,由於黎勝當時應聘的職位是負責手機檢測工作,對辨色能力要求比較高,而醫生給黎勝出具的體檢報告則明確指出其“辨色能力弱”。針對諾基亞的說法,黎勝說:“我對自己的筆試成績有相當的自信,面試時同面試官也談得非常融洽,至於辨色能力,我之前在500強企業做過類似的工作,同樣做得很好。我不被聘用的唯一原因就因爲我是‘小三陽’,諾基亞只不過故意在一些細節上糾纏。”
最有力證據:談話錄音
李飛和黎勝手裏握有的最有力證據就是兩人當初與人事部門的談話錄音。李飛的代理人汪衛東律師當庭提供了李飛與偉易達人力資源部門工作人員的錄音記錄,從錄音可以聽到李飛與偉易達工作人員的一段對話:李飛問對方“小三陽你們公司不接受嗎?”對方答道:“對,等你治好了以後我們再聯繫吧。”黎勝提供的錄音記錄中也有類似的談話,黎勝問對方“大小三陽都不接受?”對方明確答道:“對。”
網名“金戈鐵馬”的網友陸軍是“肝膽相照”論壇的版主,正是在他的幫助之下,李飛和黎勝才最終將偉易達和諾基亞推上被告席。陸軍說,一個乙肝攜帶者在就業時如果遭遇不公想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是非常困難的,“好在他們兩個是有心人,能留下錄音是他們的幸運。”
兩被告的代理人則對錄音的真實性表示懷疑,認爲不排除錄音經過裁剪的可能。對此,西北政法大學研究民法的副教授肖福祿認爲,單一的錄音不可以作爲證據,因爲不排除其有被篡改的可能。但原告因患乙肝而不被僱用這個事實可以和錄音結合起來作爲證據被採信。
近況:兩人都已找到工作
昨天在開庭審理的現場,除了各大媒體的記者,還有十多名“戰友”到場旁聽——“戰友”是乙肝攜帶者者彼此之間的稱呼。
昨天,李飛和黎勝都沒有出庭。李飛的朋友歐保仁告訴記者,李飛目前因爲忙於工作沒辦法到場。歐保仁表示,目前李飛已經找到了工作,“還是做工程師,是一家有兩萬人的大公司,月薪3000元左右,福利待遇都很好,關鍵是入職沒要求體檢兩對半。”黎勝目前在鄭州的一家國企工作,“改行了,不做電子,改搞計算機了。”黎勝告訴記者,他現在的工資水平比東莞要低一點,“我還是想回東莞,等官司勝訴了我就回去。”
-案情回放
李飛告偉易達2006年7月,李飛應聘東莞偉易達公司,一切順利,偉易達香港總部經理親自面試他。7月18日下午,李飛被安排參加工廠統一組織的體檢,被查出是“小三陽”,隨後李飛被偉易達拒絕聘用。李飛隨後將偉易達告上法庭,2007年1月26日,東莞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黎勝告諾基亞黎勝,2007年1月,黎勝在網上向諾基亞通信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投遞了測試技術員的簡歷,該公司電話通知他參加公司面試,面試和筆試都很成功。之後,該公司人事部電話通知黎勝到指定的醫院參加入職體檢,黎勝告訴人事部的負責人自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最終,沒有被諾基亞公司聘用。3月13日上午,黎勝向東莞市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書,向諾基亞公司索賠精神損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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