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工地的塔吊臂突然墜落,將市民張先生家的屋頂砸毀,並讓他們一家深受驚嚇。事發後,張先生提起訴訟,要求施工的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和驚嚇費。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支持了張先生的訴訟請求。
原告張先生的女兒經歷了事件的整個過程,昨天她在接受採訪時說,她家有兩間房,事發當天早晨,母親一個人在裏屋呆着,她在外屋的閣樓上睡覺,而平時都在裏屋休息的父親,當天一反常態地一個人在外屋看電視。
9時許,睡夢中的她突然聽到一聲巨響,還沒等她明白髮生了什麼事,父親就奮力推她,讓她趕緊起來往外面跑。一家三口慌慌張張地逃到屋外之後,發現門口的小路上落了很多土,一個龐大的塔吊前臂落在了包括她家房子在內的近10間房子的頂部。這時,他們才明白,是旁邊一個工地的塔吊臂落了下來。由於雙方就賠償問題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於是張先生將建築安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和“驚嚇費”。
一中院審理該案件的合議庭在判決後表示,建築安裝公司在承建的大廈施工時,塔吊臂掉落,造成張先生的房屋被砸,並使其受到驚嚇,該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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