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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進行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表示,該部已對該項工作做出規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不得違背當地農民意願搞大拆大建,不符合農民意願的,不得搞行政命令強行拆遷。要堅決防止盲目推進試點,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這位負責人說,國土資源部規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是爲了扭轉片面追求週轉指標規模等傾向,防止大拆大建、侵害農民權益等行爲。
國土資源部強調,對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將從嚴控制掛鉤試點的範圍。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必須經國土資源部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開展。不得隨意擴大試點範圍,不得擅自突破規劃,不得突破週轉指標規模;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掛鉤試點,增加建設用地的,要追究責任,並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這位負責人透露,掛鉤試點涉及的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調整、互換、使用,要統一納入項目區進行整體審批,實行行政區域和項目區雙重管理,未經整體審批的項目區,不得使用掛鉤週轉指標。加強掛鉤週轉指標的全程跟蹤管理,確保指標按時足額歸還。掛鉤週轉指標專項用於項目區內建新地塊的面積規模控制,不得作爲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使用。歸還的週轉指標,農用地不得少於建新佔用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耕地不得少於建新佔用的耕地面積。
同時,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項目區選點佈局要實行聽證、論證,充分吸收當地農民和社會各界意見;項目區實施過程中,涉及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調整、互換,以及集體土地徵收,涉及農民補償安置的,要實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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