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17日)召開的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上,上海市審計局局長宋依佳受市政府委託作了關於上海市2006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經對上海市財政局組織執行市級預算情況和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徵管情況審計,發現部分非稅收入徵繳管理不規範、部分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部分企業存在稅收違規預繳情況、部分稅收未及時或足額徵收入庫等問題。經對17個部門和下屬80戶一級預算單位審計,發現違規和管理不規範金額29.75億元,佔審計金額的6.17%。其中,市級部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爲多報預算或部門預算編報不完整,無預算、超預算支出,部分專項資金或基金被用於出借、投資以及未專款專用等;市級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爲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部分收入收繳管理不規範,部分固定資產未納入賬內管理,向關聯單位收取、列支有關費用,對外投資管理不健全等。
經對20個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爲主的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發現違規和管理不規範金額共19.46億元,佔審計資金總額的4.14%。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爲項目成本覈算不實,超投資、多增加建設成本或形成損失浪費,部分項目概算投資編制不準確等。經對13戶市管企業和下屬128戶子公司審計,發現違規和管理不規範金額31.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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