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者說
當事各方反應不一,央視記者稱張玉芬———
只拍了兩下沒更惡劣動作
記者采訪了當晚所有與『勸架』現場有關的當事人,各方反應不一。
許某:我在太空花園樓底下一直守著,直到他倆(許某的丈夫與第三者)出現。他領著女方的娃,一下樓准備去開車,女的問誰開,他說:『老婆,你跟娃坐後面,我來開。』我一聽當然生氣,我們的女兒幾次被他甩在大街上不管,對人家娃還這麼親熱。我就上前去拉他,他帶著包,拿包砸我,女的手裡也提著包,也拿包砸我。我正與女的拉扯時,他突然跑了,我還不清楚是怎麼回事,扭頭一看,發現有人正扛著攝像機在錄,後來知道是央視的。這時,又看見張玉芬了,她上前來拉架。她沒有打人。我只聽見她罵『第三者』了,說她是鬼混,但沒打人。
許某丈夫:(在電話裡告訴記者)要問這些事情你找單位吧(拒絕采訪)。
『第三者』:(在電話裡對記者說)哎喲,我不想講,都沒什麼意思。既然你都知道這件事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你不是看過央視的節目嗎,那上面已經非常清楚了啊(稱手機沒電,掛斷電話後處於關機狀態)。
央視記者:這個片子是我們攝像(記者)去拍的,當時我沒在場,我手頭忙另外一件事情,現在這個同事已經不在央視,出國了。(張玉芬)打沒打人我不清楚,蓮湖分局從來也沒找過我……我回來看了一下素材,也沒什麼,(張玉芬)就是拍了兩下……(記者問,有沒有關於張玉芬的一些比較惡劣的動作被剪輯掉的?)沒有,沒有,你想她對著攝像機怎麼可能?
記者專訪
談及再遇『二奶』打合法妻子,她說還會出手『勸架』
一輩子要與『二奶』斗爭到底
記者:《傳喚證》說你涉嫌毆打他人,搶奪、損毀財物,是怎麼回事?
張玉芬:我是在勸架,這與打人完全是兩碼事。警方的傳喚,我是持懷疑態度的。如在勸架中,受傷的是我而不是『第三者』,警方是不是馬上反過來就要傳喚對方,說對方涉嫌毆打他人?受傷是結果,不能拿這來定性我是勸架還是打人,這一點法律知識我還懂。
記者:在西安,打假名人林楓,反扒英雄劉孝雨,都先後因涉嫌『敲詐』或『勒索』被警方拘留,這次你又被傳喚,你如何看?
張玉芬:我敢肯定,他們和我一樣,都為維護正義和合法權益付出了努力。但我必須申明,他們是涉嫌敲詐,與經濟扯上了關系,我不是,我是在與『婚外情』斗爭,是在保護合法妻子不被打,然後『二奶』告我毆打她,我不為錢,為的就是打擊『婚外情』。
記者:你一直憎惡破壞合法婚姻的『第三者』,是這樣嗎?
張玉芬:當然憎惡,『二奶』不知羞恥,反倒氣焰囂張。尤其是這次,原告都跟法官玩起婚外情了,誰不憎惡?國家近年為什麼要連番出臺禁止黨員、乾部、公務員包養情人的條例,因為老百姓對這一塊呼聲太強了。
記者:以後再遇這種事,你咋辦?
張玉芬:任何時候,只要我遇到『二奶』敢打合法妻子,我肯定還要出手『勸架』。我張玉芬這一輩子,就是要與『婚外情』、與『二奶』斗爭到底,如果能把『二奶』消滅,能徹底打擊『婚外情,我就是把牢底坐穿,也心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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