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羣衆生育意願與法律法規的規定之間仍然存在距離,低生育水平依然面臨反彈勢態的問題,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劃已納入一批涉及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立法項目。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汪永清在20日召開的紀念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五週年座談會上透露了上述情況。
汪永清介紹,爲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居高不下的問題,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劃已將《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作爲需要抓緊研究、待時機成熟時提出的立法項目。這個規定擬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禁止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他說,考慮到現行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確立的以現居住地管理爲主的工作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部門之間管理信息不暢,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羣衆負擔等問題,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劃還將修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列入需要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時提出的立法項目。目前法制辦正配合人口計生委、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深入總結實踐經驗,抓緊工作,爭取早日完成這兩部行政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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