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五元錢一斤的價格,購進色彩暗淡的花皮辣椒,炒制時,在辣椒中加入含有蘇丹紅4號成分的紅色粉末等染色物質,給沒有賣相的花皮辣椒“穿”上了漂亮的“紅外套”,隨後,再以每斤八九元的批發價賣出———江北區盤溪農貿市場的經營戶宋德兵,被江北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紛鍰崞鴯摺?
今天,全國首例在食品中添加蘇丹紅的案件,在江北區法院開審。昨天,江北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黃俊向本報記者獨家介紹了此案的相關情況。
例行抽查發現問題
據黃俊介紹,去年12月15日,市質檢局在例行抽查中,發現我市一知名大超市出售的“美名洋”牌袋裝辣椒粉,含有蘇丹紅4號成分。經調查,這些辣椒粉是從我市某批發公司處購進的,而該公司的原材料則來自於江北區盤溪農貿市場經營戶宋德兵。
“正規超市都流入了蘇丹紅辣椒!”事態十分嚴重,去年12月28日,公安、質監聯合執法,對宋德兵在盤溪的門市進行了突查,當時即繳獲含有蘇丹紅4號的辣椒粉800多斤、幹辣椒800斤、蘇丹紅4號染色劑粉末半斤、黃色其他染色劑半斤,以及生產機器一臺。
據宋德兵交待,他在璧山也有一處加工點,除了自己生產銷售,還將原材料提供給成品製造商。璧山某大型農貿市場的辣椒也多是由他供貨。宋德兵還稱,在辣椒中添加染色劑,是行業的潛規則,自己卻並不知道這些紅色粉末含有蘇丹紅。
檢察機關高度重視
今年4月16日,此案移送江北區檢察院。“事關民生無大小。”江北區檢察院對此案高度重視,派出了黃俊、何明中兩位優秀公訴人承辦此案。
據黃俊介紹,國際癌症研究會所認爲,蘇丹紅4號是高致癌染色劑,嚴禁用作食品添加染色劑,只能用於工業染色,而此案當事人竟在辣椒中大量添加蘇丹紅4號,並集生產銷售於一體,行爲令人髮指。
一看二搓辨認染色辣椒
蘇丹紅是一種人工合成工業染料,分爲1號、2號、3號、4號等類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其全部列爲動物致癌物;國家衛生部2005年第5號公告明令禁止將蘇丹紅作爲食品添加劑;國家質監總局2005第43號公告要求各地質監部門嚴厲查處含有蘇丹紅的食品及原料。
昨天,黃俊請教了有關專家後提醒消費者:首先,觀察辣椒的顏色,看其是否非常鮮豔,甚至紅得異常,這樣的辣椒一定要小心;其次,將幹辣椒拿在手上來回輕搓,如有紅印子留在手上,肯定含有染色成分。黃俊提醒市民:最好購買質量過關的幹辣椒,自己回家做辣椒粉。在購買袋裝辣椒製品時,一定要注意袋內的合格證。
食品安全官司重在證據
威脅人體建康、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發生後,消費者如何打官司索賠?昨天,我市皇嘉律師事務所牟瑞勳主任爲消費者支招:最好以侵權爲由起訴較好,因爲侵權的賠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只要消費者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爲此產生心理壓力,受到精神傷害,如醫院證明、鄰居證言等,法院就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主張相應精神損害賠償。
牟律師強調,消費者一旦發現自己購買了有毒有害食品,應及時向質監部門舉報,並保留購買憑證,同時將產品送往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鑑定,如果已經產生危害,則要保留相關治療憑據,覺得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向司法部門申請作出損害因果關係的鑑定。
食品中添加違禁成分最高可判死刑
記者昨天採訪瞭解到,在以往,食品經營者在產品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通常都是由執法部門給予行政處罰,而沒有放到刑事案的層面來處理。那麼,此案爲何要提起刑事訴訟呢?江北區檢察院公訴科黃俊表示,近年來,在食品中加入違禁成分的案件越來越多,對人們日常生活安全的威脅也越來越大,爲了大加打擊力度,震懾不法商販,所以此案提起了刑事訴訟。
黃俊介紹說,刑法114條明確規定,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以金額、數量多少作爲追究刑事責任的起點要求,那麼這就意味着,不管是否造成危害後果,只要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這個行爲,都已構成犯罪。
本案中所繳獲的含有蘇丹紅4號成分的辣椒高達1600多斤,生產銷售數量巨大,而且蘇丹紅4號含量較高,同時,這些辣椒還被銷往了大型農貿市場、正規超市等商業場所,嚴重威脅了羣衆的食品安全,所以,此案應該算得上是一個打擊假冒僞劣、維護食品安全、保護人民羣衆利益的典型案件,“它可以爲其它廠商敲響警鐘”。
據黃俊介紹,在米線中添加吊白塊,在食用鹽中添加工業用鹽,在白酒中添加工業酒精,在火鍋原料中添加石蠟,製造販賣人造蛋、紅心蛋、毒大米等行爲,都是犯罪行爲。
江北區檢察院同時呼籲市民行動起來,檢舉製假者,從源頭上杜絕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場。
黃俊還提醒那些正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廠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例如,當年山西假酒案中就有人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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