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時間:2005年06月30日)
一、中德政治關係
中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於1972年10月11日建交。
建交後各方面關係發展順利。
1978~1989年兩國高層互訪頻繁。
兩國外交部建立了外長互訪和在聯大會晤及外交部官員定期磋商等不同層次、各種形式的政治磋商制度。1989年北京政治風波後,聯邦德國參加對華制裁,兩國關係降到僅維持一般事務性接觸狀態。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兩國關係逐步恢復和改善。
1990年9月兩國外長在聯大恢復會晤。
1992年中德關係進一步改善,走上了正常發展軌道。
1993年德政府決定不批准向臺灣出售潛艇,兩國關係出現積極發展勢頭,9月德國政府提出以中國爲中心的新亞洲政策,11月德國總理科爾第三次訪華。1994年喬石委員長和李鵬總理先後訪德。
1995年中德關係全面發展,7月江澤民主席對德進行國事訪問,11月德國總理科爾第四次訪華。兩國密切的政治關係有力地推動了其他領域雙邊關係尤其是經貿關係的發展。但1996年6月德議會通過了“改善西藏人權狀況”的反華決議,使兩國關係受到嚴重干擾。9月兩國外長在聯大期間會晤,德方在會晤中強調德政府奉行“一箇中國”的政策,認爲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分歧應通過對話解決。11月,赫爾佐克總統對中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1998年4月,朱鎔基總理和唐家璇外長在倫敦亞歐會議期間分別會晤了科爾總理和金克爾外長。
1998年10月德國新政府組成後,強調要保持對外政策的連續性,重視與中國的關係。1999年3月唐家璇外長訪問德國。5月施羅德總理對中國進行了工作訪問,並於11月正式訪華,就進一步加強雙邊關係問題同中國領導人交換了看法。
2000年3月傅全有總參謀長訪德。6月底朱鎔基總理正式訪德。9月吳儀國務委員訪德並出席漢諾威世博會中國館館日活動。10月政治局常委尉健行同志應社民黨邀請訪德。11月的社民黨總書記明特費林訪華。12月的副總理兼外長菲捨爾訪華。
2001年2月德國防部長沙爾平訪華,爲德國防部長首次來訪。菲捨爾外長5月來京出席第三屆亞歐外長會議。吳邦國副總理6月訪德。施羅德總理10月底第三次訪華。國家副主席胡錦濤11月訪問德國。
2002年3月,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遲浩田上將訪問德國,這是中國國防部長首次訪德。4月,江澤民主席對德國進行了第二次國事訪問。5月,德政府修訂亞洲戰略,更加重視中國的國際地位和發展對華關係。10月,雙方舉行了一系列大型活動慶祝兩國建交30週年,兩國元首和外長互致賀電,德前總統謝爾和馮•魏茨澤克訪華。11月,唐家璇外長訪德。12月,德國總理施羅德對中國進行工作訪問並出席上海磁浮列車通車典禮。
2003年9月,德國聯邦總統勞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11月,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訪問德國。12月,德國總理施羅德訪華。
2004年5月,溫家寶總理正式訪問德國,兩國發表聯合聲明,宣佈在中國與歐盟全面戰略伙伴關係框架內建立具有全球責任的夥伴關係。7月,德國副總理兼外長菲捨爾訪華。11月,曾培炎副總理訪問德國並參加在漢堡舉行的中歐論壇首次會議。12月,施羅德總理對華進行工作訪問。其間,雙方簽署《中德關於在北京中南海與柏林聯邦總理府之間建立直通保密線路的協議》等多項政府協議和經貿合同。在曾培炎副總理陪同下,施羅德總理還訪問長春並出席東北三省與德國經貿合作座談會。
二、中德經貿關係
貿易:德國是中國在歐洲的最大經貿夥伴,雙邊貿易額由1972年的2.73億美元增至2004年的541.2億美元,其中我進口303.7億美元,增長25%,出口237.6億美元,增長36.2%。我從德主要進口機電設備、鐵路、汽車及船舶等運輸設備、化學品、光學、醫療儀器等。我對德主要出口電器、機械設備、紡織原料及製成品、化學品、玩具等。
財政、技術合作:德是對華提供發展援助最多的國家之一。1985年,兩國政府簽訂了財政合作協定。截至2003年底,中德財政合作簽約金額累計達45.68億美元,生效金額42.89億美元,用於120多個項目。財政合作領域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城市基礎設施、通訊、環境保護、林業等領域。
1982年兩國簽訂技術合作協定。截至2004年底,我共從德引進技術合同7989個,合同金額289.4億美元。援助形式有技術合作項目、糧食援助、緊急援助、項目外獎學金生和資助研討會。2003年4月,德政府決定,在兩國財政合作框架內向我緊急提供價值1000萬歐元的醫療設備抗擊“非典”。
直接投資:截止2004年底,德在華直接投資項目4112個,協議金額179.9億美元,實際投入99.1億美元。德在華投資領域主要爲汽車、化工、發電設備、交通、鋼鐵、通信等,大部分爲生產性項目,技術含量高,資金到位及時。
金融:截至2004年9月底,德國銀行在華設立了9家分行和14家代表處。歐洲最大的德國安聯保險公司已於1998年10月在上海設立安聯-大衆保險公司。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在德設立有分行。2004年12月,中國銀監會與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簽署了銀行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旅遊:2002年7月,中德簽署了《關於實施中國公民團組赴德國旅遊的諒解備忘錄》,2003年年2月中國公民赴德旅遊團首發團成行。
三、科技、文化和教育交流及軍事交往等
科技:中德兩國於1978年10月簽訂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在此協議框架下,雙方還簽訂有航天科技合作協定、海洋研究和海洋技術合作協議。1993年雙方簽署《中德政府在環境與發展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德兩國政府間科技合作的《會談紀要》。1995年雙方簽署了《關於成立中德高科技對話論壇的諒解備忘錄》。1997年4月中德高技術對話論壇成立。兩國已舉行了17次科技合作聯委會會議。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等研究機構與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弗朗霍夫等機構建有合作伙伴關係。
2000年10月18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與德意志研究聯合會共建德“中德科學促進中心”成立。12月中德環境合作大會在北京召開。
文化:兩國於1979年簽訂文化交流協定,2002年4月,中德簽署了《關於中德互設文化中心的會談紀要》,近年來文化交流活躍,藝術展覽和商演頻繁。2001年9月中國作爲主賓國參加了第三屆柏林“亞太周”。
教育:80年代以來兩國教育交流發展很快。中國300多所高校已與德國近百所高校建立了校際交流關係。2002年4月,兩國簽訂《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這是中國與西方國家簽署的第一個此類協定。
中國從1974年起向德派遣留學人員。德是我最大的職教合作伙伴。目前我在德各類留學人員約3萬人,德共向中國派遣留學人員2500餘名。我300多所高校和德近百所高校建立了校際聯繫。
軍事交往: 1976年兩國在各自使館互設武官處。2001年2月和2002年3月,兩國國防部長實現了互訪。2001年9月,中國海軍艦艇編隊首次出訪歐洲時,訪問了德國海軍威廉軍港。
中德省州交往:截至2004年底,兩國已有44個省、州、市共建立了友好省州(市)關係。
中德領事關係:中國駐漢堡和慕尼黑總領館分別於1984年5月14日和1997年6月7日開館。2003年12月,中德雙方簽署了關於在法蘭克福、成都相互增設總領館的協議。德國駐上海、廣州和成都總領館分別於1982年10月15日、1995年10月和2004年12月開館。
四、重要條約及協定
名稱 簽訂時間
兩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2年10月11日
海運協定 1975年10月31日
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1975年10月31日
科學技術合作協定 1978年10月9日
中國在漢堡和聯邦德國在上海設立總領館的協議 1979年10月24日
文化合作協定 1979年10月24日
衛生合作協議 1980年5月16日
鐵路合作協議1981年9月22日
農業科學技術合作議定書 1981年11月23日
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1985年6月10日
財政合作協定 1985年6月10日
關於建立兩國外交部間磋商制度議定書 1988年10月31日
環境合作協定 1994年9月26日
關於中國在慕尼黑和德國在廣州增設總領館的協定 1995年7月13日
2000年6月29日---7月1日,朱總理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
兩國政府關於在經濟、工業和技術領域合作的協定
中德法律交流與合作協議
中德基礎設施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2年4月8日—13日,江主席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
關於中德相互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關於中德互設文化中心的會談紀要
關於實施中國公民團組赴德國旅遊的諒解備忘錄
2004年5月2日—5日,溫總理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德聯合聲明(全文附後)
中德有關中國東北工業振興領域科技合作備忘錄
中德關於開展計量合作德協議
2004年12月6日—8日,施羅德總理在訪華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德關於在北京中南海與柏林聯邦總理府之間建立直通保密線路的協議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經濟與勞動部關於在中小企業領域加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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