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廢品回收站老闆爲了牟利,多次組織他人搶劫、盜竊建築工地財物,日前,他和他的8名同夥分別因盜竊罪、搶劫罪,被法院判處9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罰金2.5萬元。
法院查明,張某在本市南開區王頂堤附近經營廢品回收站,爲了牟利,他先後介紹河南籍男子靳某與安徽籍男子範某等8人相識並預謀結夥盜竊、搶劫建築工地財物,所得贓物全部由張某負責收購銷贓。爲作案方便,9人集資購買了一輛汽車,並準備了斷線鉗、鐵管、透明膠帶、線手套、橡膠手套、毛線帽、壁紙刀、手電、撬棍等工具。
今年1月9日凌晨,範某等人駕車竄至南開區華苑產業園區一地下室內,將工程線纜剪斷後盜走,被盜線纜經估價價值1萬餘元。
1月10日凌晨,範某等人駕車竄至紅橋區西河橋下一工地,持鐵管威脅、控制工地值班人員,並用被子矇住對方頭部,後將工地電纜剪斷後搶走,被搶電纜價值近4萬元。
1月11日凌晨,範某等人駕車竄至南開區華苑產業園區,剪開工地鐵絲網進入工地,持鐵管威脅、控制,並用膠帶捆綁工地值班人員,將工地電纜剪斷後搶走,被搶電纜價值48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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