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8月10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泰順縣彭溪路段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1人輕傷。8月24日,泰順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肇事司機陳克信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決定。
8月10日上午,陳克信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空載),從彭溪大橋駛往彭溪鎮方向。7時38分許,途經泰順縣原58省道彭溪大橋至彭溪車站路段,與從泰順駛往蒼南的由蔡慶恩駕駛的一輛中型普通客車(載23人)交會時,二車左側發生刮擦,後者駛出路面,墜入公路右側路外的水庫中,造成車內包括司機等16人當場死亡、1人輕傷。
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認定,陳克信駕駛機動車在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與對向機動車輛交會時,佔道行駛是造成該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蔡慶恩持超過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客運車輛未按規定載客(超過覈定人數4人),在視線不良的路段超速行駛,是造成該起交通事故的另一原因。
事故雙方當事人陳克信和蔡慶恩的違法行爲對發生該起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基本相當,陳克信、蔡慶恩應承擔該起事故的同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