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王普密蓬·阿杜德24日簽署御令,批准施行在本月19日全民公決中通過的泰國新憲法草案。新憲法將在發佈正式公告當日生效。
據當地媒體報道,24日下午,泰國國民立法大會主席米猜和泰國憲法起草大會主席諾拉尼就新憲法簽署御令一事前往曼谷集拉達王宮覲見國王。國王隨後簽署御令,批准了這部泰國曆史上第18部憲法。頒佈新憲法的正式公告將於24日晚些時候發佈。
去年9月19日,泰國政變當局在成功發動軍事政變、推翻前總理他信政權的當天宣佈廢除當時施行的泰國第16部憲法,並啓用臨時憲法。此後歷經數月的憲法修訂工作,第18部憲法草案於今年7月經制憲大會審議通過,並在8月19日的全民公決中贏得57.8%的支持,順利獲得通過,爲在今年年底前如期舉行大選鋪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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