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晚,『感動綿陽』人物候選人鄧女士與丈夫在家中就寢時,遭遇3名便衣民警破門而入查『娼』。鄧女士要求便衣出示搜查證時,不被理會;要證明自己夫婦合法身份時,也不被理會。事後,派出所領導登門道歉。(《華西都市報》8月23日)
強闖民宅,豈是一個道歉了得?什麼事情如此緊急,讓他們竟先執行而不出示證件?人家要證明自己是合法夫妻,竟也不讓。如果這夫婦將便衣當劫匪以命相抗,事情恐怕要更加復雜。既然警察不辨良民與否,公民又何必管你是警是匪?反正,來者不善,抗之有理,而且合法。頂多是過當防衛!
數年前有警察破門查夫妻看黃碟,輿論嘩然。今有警察深宵撬門擾民寢眠,可與之相提並論。若公民在自己宅中連睡眠的權利都無法保證,要防偷,還要防某些自恃有公權在手的人進入,那麼,我們的社會和諧就八字沒一撇了。警察,到底是讓公民安全,還是讓公民恐懼,似乎道理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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