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履行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條約》報告會27日在廣州舉行,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兼祕書長許桂華表示,中國將在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菸草廣告及相關的促銷贊助活動。
許桂華以“中華煙”爲例說明應嚴肅對待菸草廣告。她說,“中華煙”在出口加拿大時,包裝採用整版的恐怖圖示;在中國銷售時,卻只有“吸菸有害”的字樣,這是對國人“輕描淡寫、隔靴搔癢”。
許桂華說,我國在控煙方面的工作比較滯後,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全國性的公共場所禁菸法規,地方立法存在問題頗多:立法城市數量少,地級以上城市僅佔總數的45.7%;禁止場所侷限,僅限於影劇院、歌舞廳、圖書館、會議室;法律條款限定模糊,可操作性差;行業規定缺乏強制性,執法主體不明確。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是世界衛生組織主持達成的第一個具法律效力的國際公共衛生公約。經全國人大批准,2006年1月,《公約》在我國正式生效。公約明確規定,要全面禁止菸草廣告和贊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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