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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方早報》8月28日報道,上海市房地產局近日推出治理“羣租”的新招,在《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新增制約“羣租”的新條款。其中非常關鍵的一條是:“民房出租,一間房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居住。住宅小區居住房屋出租或轉租給單位用於員工宿舍的,也應該符合上述標準。”此舉意味着男女朋友、同性好友、單位同事等合租一房將受到限制。如今,一場聲勢浩大、由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覆蓋上海全市新建住宅小區的整治“羣租”行動,已緊鑼密鼓展開。
據瞭解,目前“羣租”亂象已成爲滬上小區衆多業主的心頭大患。據當地媒體報道,如今“羣租族”開始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上海各區域——城鄉接合部有,市中心也有,老式住宅中有,新建小區裏也有;少則三四人,多則十幾人,合租一套房。兩戶共用的電梯在上下班高峯期塞滿了人,10多位租客輪流洗澡,部分人通宵達旦喧鬧不堪……所以上海市房地產局才推出治理“羣租”的新招,他們認爲,當前住宅租賃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東轉租等問題非常突出,合租還帶來衆多社會治安隱患,公共資源超負荷利用,損壞嚴重等。因此,限制合租成爲當仁不讓的第一選擇。“羣租”有弊端,是不是就應該立馬禁止呢?筆者認爲如此一刀切的做法有待商榷。
衆所周知,上海的房價在全國來說數一數二,對於工薪階層以及剛工作不久的年輕人來說,在短期內購買一套屬於自己的商品房無疑是件非常困難的事。就租房人的結構分析,多以外地學子和來滬謀職、白手起家的外來人員爲主。他們所處的社會階層來說,屬於比較弱勢的地位,“羣租”成爲一個自然而無奈的選擇。尤其是每個月一兩千元的房租也是筆不小的開支,所以朋友、同學甚至是之前互不相識的異性青年迫於經濟壓力而採取了合租的辦法。而禁止“羣租”政策的實施,暫且先不談限制之後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消除各種治安隱患,單單說如何處理這些已經合租的房客與房東之間的合同,如何安排數以萬計有合租需求的外來人員和大學生就是一大難題。這必將進一步刺激房源緊張,導致房租上漲。在生活成本大幅上漲的整體背景下,這對外來人員和大學生爲主的租房羣體來說,無異於落井下石、使得他們陷入兩難的境地。不知道上海市房地產局在推出禁止“羣租”一刀切的政策之前是否進行過深入調研?是否做好了政策實施之後的準備工作?如果只是禁止“羣租”卻沒有爲租房人提供一些合適的房源等解決燃眉之急的方案的話,此舉或許會製造更多的流浪街頭人員,他們一方面會抱怨政府的政策,另一方面會對社會治安構成更大的威脅。不知道上海市房地產局是否考慮過?我們的政府相關部門推出一些制度不能是一頭熱或是一相情願地來處理社會大衆的民生問題,要綜合考慮發佈政策之後的各方面影響,這樣才能把政策落實好,應用好。
目前在一些大城市都存在類似的現象,禁止“羣租”似乎還未見先例。其實,“羣租”並不方便,承租人內心裏也不想“羣租”,之所以選擇“羣租”,多是因爲生活所迫。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一方面政府肯定會加大對住房問題的解決力度,另一方面人們的收入會越來越多,“羣租”作爲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必將退出歷史的舞臺。只是,在前提條件還不具備的時候,倉促推出禁止“羣租”的政策,可能既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還招來民意的反抗。目前在我國還不具備禁止“羣租”的民意基礎的時候,筆者認爲這樣的政策在現階段應該緩行。(文/樑宏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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