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盜竊同居一室“好友”的身份證、銀行卡,後冒名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待三天後到銀行取款。便衣民警在銀行門前設伏,當場擒獲竊賊。
8月23日12時許,公安北辰分局天穆派出所接孫某報警,稱當日早晨,他離開暫住處外出辦事,中午回到住處後發現物品被盜,便到附近銀行用以前辦理的臨時身份證查詢,發現銀行卡已被他人在和平區營口道附近一家銀行掛失。民警分析,按銀行規定銀行儲蓄卡在客戶辦理掛失手續3天后,可憑身份證提取存款,竊賊可能在3天后到銀行取款,於是派民警在銀行門前“守株待兔”。8月27日9時許,一20多歲的男子出現在銀行,被盜事主孫某發現此人竟是同居一室的“好友”高某。待高某拿出孫某的身份證取款時,被設伏民警擒獲。經審訊,高某交代,8月23日上午,他見孫某外出辦事,趁機盜竊孫某放在暫住處褲子口袋裏的300元和身份證、銀行卡。高某見隔壁房間無人,房門未鎖,又潛入室內盜竊200元。之後高某攜帶行李逃竄到和平區營口道附近一家銀行辦理銀行卡掛失手續,待3天后取款。目前,高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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