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7年8月30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