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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6名進入西雙版納自然保護區非法獵殺灰葉猴等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男子,被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法院分別對其中5人判處11年重刑,並處罰金兩萬元的判決,這也是10年來版納法院對獵殺野生動物者量刑最重的一次判決。
去年12月14日,家住景洪市勐旺鄉瑤家大寨村村民張永等6人,相約進入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勐養片區的原始森林中打獵。17日凌晨2時,還在睡夢中的6人在保護區森林中被森林公安局民警抓獲,當場繳獲8支銅炮槍、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灰葉猴2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鷳4只(死體)、團雞一隻(死體)。
今年6月1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了判處張永等5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各11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的一審判決。
本報記者戴振華通訊員王春奚小勇(春城晚報) (責任編輯:李培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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