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新聞出版報電報道,8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會見國際唱片業協會主席時說,國務院正在擬定有關電視臺、電臺、飯店等使用音樂作品應向權利人支付費用的具體規定。
柳斌杰說,針對市場上存在的各種侵權現象,中國相關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最近採取了很多措施。
首先,完善了法律體系,去年正式頒佈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網絡環境下的複製傳播行爲進行了規範,使中國的法律體系漸趨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相關法律做出的新司法解釋,降低了刑事打擊侵權盜版行爲的門檻,此後各地法院審結了一批案件,打擊了侵權盜版者的氣焰。
其次,政策方面也採取了很多措施,國務院正在擬定有關電視臺、電臺、飯店等使用音樂作品應向權利人支付費用的具體規定,國家還設立了舉報獎勵基金,鼓勵全社會參與反盜版。
第三,在具體查處方面,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等有關部門堅持開展“反盜版天天行動”,上半年查處盜版音像製品達4000多萬張;同時針對網絡上的侵權現象連續多次開展專項行動,關閉了上千家提供非法在線欣賞或下載服務的網站。
另外,最近召開了一些研討會、論壇等,就一些版權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積極的交流和探討,爲下一步修改有關法律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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