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的老母親生重病住院治療,沒想到大兒子竟然拒絕支付自己應該承擔的醫療費用。前天晚上,嘉定區法院對侯老太的大兒子嚴群(化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司法拘留15天。
昨天,在法院的調解下,嚴群的家屬先支付了1.6萬餘元,並就剩下的費用與老母親達成了和解協議。在老母親的請求下,法官在對嚴群教育後,提前解除了對他的強制措施。
母親病重住院
1992年12月1日,侯老太夫婦與自己的3個兒子訂立了贍養老人協議書,該協議對老人的病期護理及醫藥費用等作了約定:生病期間的護理由小輩負責,費用在老人無能力的情況下,由3個兒子分擔。
今年1月,侯老太因病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侯老太應自費承擔的醫療費金額為9萬餘元。其中,侯老太自己支付了2萬元,餘款7萬餘元先由二兒子和三兒子支付。
逆子拒付費用
侯老太出院後,多次要求大兒子嚴群按贍養協議約定支付醫療費,但遭到了嚴群的拒絕,侯老太無奈之下在今年的3月份將兒子告進法院。
法院考慮到侯老太的經濟狀況及各贍養人經濟承受力情況等因素,根據公平、合理原則,判決大兒子嚴群應承擔老母親的醫療費用2.5萬元。
法院強制執行
在法律文書生效後,嚴群還是遲遲未支付費用。2007年6月,侯老太只好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受理案件後,執行法官多次找嚴群談話,告知其作為兒女應盡的贍養義務,以及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直到8月底,嚴群僅支付了1700元,還是不肯支付剩下的醫藥費。執行法官走訪了嚴群所在的村委會等地,了解到嚴群的家庭經濟並不困難,於是在8月30日集中執行活動中對嚴群采取了上述強制措施。
通訊員孫健峰記者宋寧華 (責任編輯: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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