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定建設工程相關人員要承擔終身質量責任
“豆腐渣”設計者 退了休也難逃責
時報訊(蔣錚)湖南鳳凰塌橋,九江大橋塌橋……將來,此類事件,在廣東只要屬於設計責任,無論是設計單位法定代表還是設計人,即使換工、退休,也不能“脫干係”——記者前天從省建設廳獲悉,新出臺的《廣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大大增加了對設計、勘察者的法律約束。
設計事故“整條線”追究
鳳凰塌橋、九江大橋塌橋引起世人注意,大橋設計方面有無紕漏,成爲關注焦點。按照《條例》,從設計勘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到項目負責人、審覈人、設計人員和技術人員,“整條線”都要實行全面負責制,一旦出了紕漏,追究責任“一個都不能少”。
《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終身質量責任,其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編制的勘察、設計文件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其負責項目的勘察、設計文件負責;技術負責人、項目審覈人、項目審定人對其負責審覈、審定的勘察、設計文件負責;執業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其負責編制的勘察、設計文件負責。
重要建築市民也有發言權
廣州第一高“西塔”等建築都是城市的標誌性建築。將來,在廣東,凡是標誌性建築,即使不是政府出錢籌建,到底能長什麼樣,建設單位也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徵求公衆意見。
根據《條例》第十八條,對於影響城市景觀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標誌性建(構)築物或者重大的基礎設施工程的設計方案,建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示,徵求公衆意見。
用僞劣材料吊銷你資質
大牌設計單位想靠賣圖章收取掛靠費,或選用假冒僞劣的建築材料,將來可能被吊銷資質。
勘察設計單位有以下行爲的,輕則罰款,重則吊銷資質:僞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證書或者圖章,以其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的行爲。
擅增造價造成損失要賠
現在市場上不少“釣魚”工程,都是勘察、設計單位先接受業主報價,拿到工程後,再在設計方案中想辦法,擅自提高工程造價,而業主因已“上了賊船”,工期緊張,難換他家,往往有苦難言,只能被迫接受高價工程。今後,業主有權利說“不”。
《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工程立項批准的估算,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量和工程造價提高勘察費、設計費。違反規定的,除責令改正外,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陳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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