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受害人遺骸發掘現場。記者 鞠芝勤 攝 一封檢舉信
牽出離奇命案
2002年3月初,當江北區公安分局刑警支隊民警胡繩接到重慶市監獄局轉來的本市某監獄服刑人員王某的檢舉材料:家住江北區茅家山的宋洋,曾於1987年前後殺死了一名叫尹金富的男子。
『15年前的殺人案啊?』棘手從線索的查證核實就開始了。胡繩與幾位民警來到王某服刑的監獄,找到王某核實檢舉信上的內容,不料王某卻稱是聽以前同監室服刑人員陳某說的,寫檢舉信,只不過是想早日出獄。當民警找到陳某時,陳則說只聽他哥哥陳曉東說起過這事,說是宋什麼洋的殺了人,曾經找過他幫忙埋屍體……"
陳曉東回憶:1987年3月的一天晚上,宋來家裡找到他,說因為幾十元的事把一個叫尹金富的人殺了,讓他跟其一道幫忙處理一下。
陳曉東一聽宋洋殺了人,嚇得直哆嗦,便借故晚上家裡有事沒去。
尹金富的妻子王艷(化名)證實,其夫於1987年3月上旬的一天失蹤。在之後的幾年裡,她帶著不滿一歲的兒子四處尋找,但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迫於生計,她在其夫『失蹤』數年後,由法院判決離婚。
調查核實的結果,基本可以證實檢舉信內容的真實性。鑒於此,江北區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以分局副局長戴月高為組長,由徐俊欽、胡繩等民警組成專案組,展開全面調查。
一串鑰匙出現
他心理防線全面崩潰
據調查,案件有了初步輪廓:宋洋,1954年生,住在江北區,上班地在渝中區。尹金富家住大渡口區,在江北區上班。宋在某百貨公司當營業員,他一直對『站櫃臺』的工作不滿意,希望和尹金富互換工作。
調查結果表明,宋洋有殺人作案的重大嫌疑。2002年8月22日,江北區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宋洋予以刑事拘留。
『你們憑什麼抓人?』對宋洋實施刑事拘留那一刻起,他便不停地喊冤。
綜合調查的情況,專案民警認為,宋在殺人後找人幫忙未果的情況下,最有可能幫助他的人就只有其妻沈玉輝了,至少也是個知情人。為此,專案民警在對宋洋刑事拘留後不久,又將沈玉輝『請』到了專案組。但沈稱對丈夫殺人之事根本就『不知道』,該案的偵查陷入僵局。為防止沈玉輝在詢問期間發生意外,專案民警代為保管從其身上搜出的一串鑰匙和其它物品。
另一間審訊室裡,嗆人的煙味仿佛成為雙方對立情緒的消融劑。雙方在吞雲吐霧中,都試圖摸清對方的『底牌』。這時,一名民警走進來,將從沈玉輝身上搜出的鑰匙輕放在桌上,然後在主審民警耳邊低語道:『這是從沈玉輝身上搜出的鑰匙』,說完後民警便離開。
民警將鑰匙輕放的那一刻,宋洋猛地直起腰來,緊緊盯著桌上的鑰匙。看到民警在審訊警官耳邊低語,以及主審警官盯著他、頭輕點時,宋洋的腦袋頓時就懵了。他與妻子感情很好,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如今被自己這麼一折騰,他將面臨妻離子散的結果,多年築起的堅固心理防線一下崩潰。他猛地站起來,情緒激動地說:『警官,這不關我老婆的事,都是我一個人乾的……』
原來,尹金富所在的汽車修理廠條件較好,因此說好調換工作後,由宋洋給尹金富300元錢作為補償。但尹金富只收到了100元錢,為此尹經常去找宋索要。1987年3月9日上午,宋洋把尹金富約至江北區鯉魚石的家中商談還錢問題,結果二人發生抓扯。最後,宋洋手持水果刀刺中尹金富,致其死亡。兩天後的一個晚上,宋洋把尹的屍體掩埋在江北區四方井小學附近的荒山坡上。
根據宋洋的交待和指認,2002年9月5日下午5時許,專案民警在四方井小學附近的荒山坡上挖出尹金富的屍骨。2002年9月20日,經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宋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予以逮捕。
一驗DNA
證據不足警方放人
不料案件卻在檢察機關對宋洋批捕後出現了轉折。
要給宋洋定罪量刑,還缺少一個關鍵的證據,即證明警方在宋的指認下挖出的屍骨就是被害人尹金富!
於是,專案民警將提取的死者尹金富屍骨先後送重慶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和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物證鑒定中心進行DNA鑒定,均未檢測出屍骨中的DNA,故未能確定挖出的屍骨就是被害人尹金富。
鑒於此,2003年5月6日,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在兩次將案件退給偵辦此案的江北區公安分局刑警支隊後,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為由,直接將嫌疑人宋洋釋放。
二驗DNA
20年命案告破
嫌疑人宋洋被釋放後,江北區刑警支隊的辦案民警並未放棄。經過多方打聽,他們得知北京市公安局的DNA鑒定技術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後,於2003年6月和7月分兩次將疑似死者尹金富的屍骨檢材送北京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鑒定中心進行DNA鑒定。
北京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鑒定中心此次檢測所用DNA為線粒體DNA,對於年代比較久遠的DNA的檢測,多采用此種方法。
同年7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鑒定中心作出結論:『送檢的兩根股骨不排除為尹金富所留』。專家解釋說,因為線粒體DNA母系遺傳的特性,只要能排除送檢屍骨為尹氏家族中的女性成員所留,即可認定為被害人尹金富的遺骸。最終確認:送檢的屍骨被確認為尹金富的遺骸。
2004年1月10日,江北區公安分局再次將犯罪嫌疑人宋洋起訴至江北區人民檢察院。然而,此時宋洋已不知去向。同年2月5日,江北警方將其列為網上逃犯予以追捕。
今年1月初,追捕組民警在偵查中發現,宋洋已改名叫宋科吉,暫住在南岸區南坪正街某居民樓中。1月30日下午果斷出擊,又將潛逃3年多的嫌疑人宋洋捉獲歸案。
2007年7月5日,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宋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死者家屬撫養費等經濟損失31萬元。文/通訊員張勁
核心提示
一樁20年前的殺人懸案,歷經波折,嫌犯兩次被捕,卻曾因證據不足難以定罪。此案的關鍵是驗證白骨身份。在將疑似死者的屍骨兩次送交北京進行DNA鑒定後,終於證實白骨就是20年前『失蹤』的受害人。江北警方歷經5年,讓這起20年前的命案最終昭雪,凶手在逍遙法外20年後受到懲處。 (來源:重慶晨報) (責任編輯:趙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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