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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籌錢過生日,3名少女竟將14歲的初二女生小梅騙出學校,強迫其賣淫。8月31日,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以強迫賣淫罪判處被告人小麗(化名)、馬豔(化名)有期徒刑。她們帶給小梅的是一場短暫的噩夢,留給自己的則是無盡的悔恨……
爲籌錢過生日設計圈套
今年18歲的小麗原本在銀川一所職業技術學校讀書,可是她對自己所學專業一點也不感興趣。因爲父母都是農民,家裏經濟並不富裕,於是家人考慮,與其她讀不進書在學校浪費時間,不如讓學點手藝謀生。於是,小麗半途輟學去學理髮,因爲學徒期間沒有工資,還得靠家裏養活。平日裏,父母對她管教比較嚴格,所以給的零花錢很少。
馬豔和小花(化名)是小麗的朋友,馬豔19歲、小花15歲,年紀相仿的3個人經常在一起玩。有一天,3人又聚在一起聊天時,大家想起馬燕的生日快到了,便合計着怎麼給馬燕慶祝20歲生日。但她們個個都是囊中羞澀,從哪籌集錢呢?思來想去,小麗想起最近她通過妹妹認識了一個叫小梅(化名)的初中生,長的挺漂亮,也喜歡出來玩。於是她便出主意,說把小梅騙到外地賣淫幫她們賺錢,馬燕和小花聽後覺得主意不錯,都表示贊同。
以過生日爲由騙出小梅
今年3月5日,小麗找到妹妹,說想約小梅一起去給馬燕過生日,妹妹同意了。第二天,在妹妹的陪同下她們找到了小梅。一開始,小梅想到自己還要上課,而且和小麗她們不是很熟,就有點猶豫不想去。小麗等幾個人軟磨硬泡,終於小梅難擋出去玩的誘惑,當天下午便和小麗幾人一起坐出租車來到銀川市西夏區一水吧喝酒聊天。想到計謀就要得逞,小麗她們很得意,而矇在鼓裏的小麗也玩的很高興。晚上,大家覺得玩得還不夠盡興,一夥人又到西夏區一迪廳玩耍,一直折騰至3月7日凌晨。筋疲力盡的小梅沒有多想,就和小麗等3人住進銀川火車站附近一招待所內。
尋找場所強迫小梅賣淫
3月7日5時許,酒醒後的小梅打算去上學,但小麗幾人不讓她走。無論她怎麼懇求,馬燕和小麗就是不許她回去,但也沒告訴小梅要她賣淫。11時許,馬燕和小麗強迫小梅跟她們坐車來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在汽車站附近一招待所,小麗和馬豔偷偷與招待所老闆商量,以3000的元價格將小梅賣給她,但被招待所老闆拒絕了。遭到拒後絕,小麗她們商量要改變策略,打算直接找旅館並給小梅介紹客人。爲了讓小梅乖乖聽她們擺佈,她們告訴小梅說:“出來玩了這麼多天,我們已經沒有錢回銀川了,你要去接客給我們賺錢,要不然誰都回不去。”小梅聽後堅決不同意。小麗她們被惹怒了,抽出皮帶狠狠打小梅,直到小梅求饒並答應了她們提出的條件。於是,小麗3人便帶着小梅到大武口另一招待所,與老闆商量介紹客人讓小梅賣淫,但又遭到該老闆拒絕。沒辦法,4人便坐車回到銀川,在銀川火車站附近一招待所住下,準備再做打算。
求救被毒打脫逃急報警
這兩天的遭遇對於小梅來說,就如同噩夢一般,她無時無刻都想着逃跑,可是因爲怕捱打不敢輕舉妄動。3月7日,小梅乘她們不備給家裏打電話求救,沒還是被發現了。小麗、馬豔、小花決定要給不聽話的小梅一點顏色看看,於是將其拉至銀川火車站北邊一空地處,她們命令小梅脫掉外衣,然後3人輪番用皮帶抽打她,並拳腳相加。小梅被打得全身多處皮膚、軟組織挫傷。
3月8日上午,小麗她們看小梅已經被打得服服帖帖了,便放鬆了對她的看管。小梅乘機忍着傷痛逃離招待所回家並報了案。案發後,小麗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4月,馬豔、小花兩人先後被警方捉拿歸案。
三少女落法網咎由自取
7月11日,小麗、馬豔、小花被銀川市金鳳區檢察院以強迫賣淫罪提起公訴。8月31日,金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小麗、馬豔經預謀後採取暴力手段強迫他人賣淫,其行爲已構成強迫賣淫罪,應予刑事處罰;小花因未滿16週歲,將另案處理。因被告人小麗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節,當庭認罪態度好,而且其父母表示一定對她加強管教,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本着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判處小麗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1000元;被告人馬豔系從犯、初犯,認罪態度好,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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