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今天在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充分發揮陪審功能,完善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制度,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職權。
曹建明說,要全力做好實施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陪審功能,完善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關於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案件的規定》,對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案件進行規範;同時制定《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規定》和《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範圍的規定》
他說,制定這些文件的最終目的,是要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職權。一方面,要求職業法官必須尊重人民陪審員依法行使的審判權。在審判活動中,法官可以與人民陪審員進行法律適用的交流和討論,但不能將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人民陪審員。另一方面人民陪審員應當遵守法官履行職責的規定,維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曹建明說,要突出重點,花大力氣解決人民陪審員的經費保障問題;積極探索,繼續做好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工作。他還指出,要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宣傳和報道,在全社會積極營造支持人民陪審員依法行使審判職責、關注司法工作的氛圍。
曹建明要求,基層人民法院在不低於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二分之一、不高於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範圍內確定人民陪審員的名額。要注意吸收社會不同行業、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民族的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優先考慮那些文化素質高,有一定法律知識的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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