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王志勇)記者上午從海淀法院獲悉,原北京計算機一廠副廠長章某,因涉嫌貪污50萬元、受賄103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被訴至海淀法院。
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至2000年間,章某在北京計算機一廠擔任副廠長。他利用職務便利,夥同財會人員張某,以支付工程材料款的名義,轉出一張金額50萬元的轉賬支票,用於支付他們二人購買住房房款和裝修費。1999年8月,章某又讓張某開出一張10萬元的銀行轉賬支票,用於支付其個人住房的裝修費用。
另據檢方指控,1995年至2000年間,章某利用其負責一廠土地開發等基建工程的職務便利,收受陳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103萬元。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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