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昌平)記者今天獲悉,著名搖滾歌手竇唯將於本週在宣武法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他犯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據悉,此案源於竇唯去年毀壞某報社電腦等物品以及火燒報社門前車輛一事。
檢方的起訴書稱,2006年5月10日11時許,竇唯在某報社內,因對該報的有關報道不滿,將報社的電腦、顯示器、DVD機等物品毀壞,經鑑定損失價值1644元。當晚6時許,竇唯在該報社門前,往停放在此處的豐田牌轎車上潑灑汽油,然後點燃毀壞,經鑑定損失價值5379元。事發後,竇唯撥打報警電話自首。
公訴機關認爲,竇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檢察官透露,公安機關於去年12月5號對竇唯做了司法精神病鑑定,結果證明他是負完全刑事責任的人。 (責任編輯:黃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