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逾八旬的黃老伯爲了照顧自己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擬出了一份“合約”:找個保姆照顧自己,並和兒子結婚,作爲補償,他將把自己的一套房產留給保姆。28歲的山東人林文(化名)接受了這樣的交換條件,但她拒絕和黃老伯的兒子黃軍(化名)結婚,卻當上了黃軍的後媽。
婚後,黃老伯多次做了遺囑公證後又反悔,加上黃軍的身體逐漸好轉,林文等不及了,於是,她找來幾個朋友對黃軍痛下殺手。
失去兒子的黃老伯這纔想起公證員當初反覆勸他慎重考慮的提醒,後悔莫及,可是爲時已晚。
八旬翁娶保姆以房產作補償
今年81歲的黃老伯和前妻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已經成家立業,兒子年輕時因爲戀愛受挫,引發了精神疾病,從20多歲到50多歲基本上都是在精神病醫院度過。
2002年4月,黃老伯的前妻去世,黃老伯一人生活無法自理,考慮到年事已高,兒子終究是個牽掛,黃老伯決定找個保姆照顧自己,將來和兒子結婚,作爲補償,他去世後可以將自己在銅川路的房屋產權留給保姆。
經人介紹,28歲的山東人林文願意接受這樣的交換條件。林文之前曾與一男子同居,後該男子入獄,林文便一個人生活。林文來到上海與黃老伯一起居住,作爲保姆服侍老人生活。但林文見到未來丈夫後,便拒絕與黃老伯的兒子黃軍結婚,與此同時,居委會等部門也告訴黃老伯,精神病人是不適合結婚的。
這樣一來,林文不能與黃軍結婚了,房子也不能給林文了。爲了兌現照顧父子倆生活就給房的承諾,林文提出和黃老伯結婚,這樣房子就可以順理成章地給林文,黃老伯同意了。
兩年內公證又撤銷反覆九次
林文與黃老伯以夫妻名義開始生活後,林文開始不斷催促黃老伯去公證處做一份遺囑公證,將把房產給自己的承諾確定下來。
經不住妻子的反覆催促,黃老伯帶着林文一起來到普陀區公證處。公證員一問,兩人年齡懸殊很大,而且夫妻原本是保姆與東家的關係,如今老漢要將自己房屋產權的一半給保姆,公證員覺得其中關係不一般,便要求他們出示結婚證,否則將會損害其他子女的繼承權。
2005年2月28日,黃老伯和林文領了結婚證。爲了讓黃老伯慎重考慮清楚,防止產生家庭矛盾,普陀區公證處副主任高劍虹故意讓公證員“刁難”黃老伯,以走程序爲名,讓他每週來一次公證處,黃老伯倒是不嫌麻煩,每週都來一次,並都堅定地表示要將房子留給妻子。看到黃老伯確實是自己意願的真實表示,公證員按照程序,給他做好了遺囑公證,他去世後,他的房屋產權一半留給林文一半留給兒子。
不料,公證做完之後,黃老伯突然反悔,不願意將房子給妻子了,於是撤消了自己的遺囑。可過了一陣又反悔,就這樣,兩年中遺囑公證做了又撤銷,一連反覆了9次。
新媽媽爲房產對兒痛下殺手
“我也沒辦法,林文經常虐待我。”黃老伯告訴記者,婚後林文與他之間矛盾不斷,所以情緒不好時,他就撤銷遺囑。但架不住林文的企求和逼迫,過一陣他就又重新做遺囑公證。
“我也跟她談過,我們年齡相差這麼大,將來你還是要找人過日子的,我給你10萬元錢,你還是回老家生活吧。”黃老伯說,林文表示不願意。“上海的這套房子可以賣六七十萬,她不願意少拿錢。”
黃老伯做完最後一次遺囑公證後,得知兒子黃軍得了肺結核病,黃老伯聽說林文山東老家那裏有家醫院可以收治,於是帶着兒子和林文回到山東。
回到山東後,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兒子黃軍的肺結核病好了,精神狀態也比較穩定,不吵鬧打人,可以照顧自己的簡單生活。可是,黃軍的好轉讓他的新媽媽林文覺得很不舒服。
林文渴望這套房子很久了,如今黃軍和黃老伯的身體都不錯,她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得到遺囑中的房子。林文決定不等了,她要提早行動。
2006年5月,林文找到了朋友李某,李某曾犯搶劫罪、強姦罪被山東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刑15年。2006年1月被假釋,李某毫不顧及自己還在假釋期的服刑身份,與林文一起商討如何讓黃老伯的兒子黃軍“失蹤”的辦法。
2006年6月17日,李某和一同假釋的獄友許某以及兩個“志同道合”的夥計,以帶黃軍回上海找妹妹的藉口將其從家中帶走。途中,幾人對黃軍進行毆打,並用黃酒對其猛灌,當黃軍出現死亡症狀時,幾人將黃軍裝入麻袋,並綁上石頭,拋至河中。
黃軍失蹤後,家人報警,其後案件很快偵破了。自以爲精明的林文在手機上保留着很多與李某商量綁架黃軍的短消息,林文承認了自己爲圖謀房產的殺人計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黃老伯追悔莫及提出離婚
黃老伯得知後簡直如晴天霹靂,他突然明白了,林文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爲了房子,如果林文不被抓,下一個被害的就是他,之後是他的女兒。
黃老伯告訴記者,自己只有這一套房子,但是房子的產權證上寫的是前妻和兒子黃軍的名字。妻子去世後,他作爲丈夫繼承了四分之一的產權,女兒拿到四分之一的產權。黃老伯將屬於自己四分之一的產權,通過遺囑公證,一半給林文,一半給兒子黃軍,這樣林文其實只有八分之一的產權。爲了奪得房子的全部產權,林文害死黃軍後,肯定還要害死他及女兒。
黃老伯痛恨自己竟沒看出林文的野心,今年他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今年3月他和林文自願調解離婚,黃老伯從今年起每月還要付給林文經濟幫助款250元,直到黃老伯去世。
公證員早有提醒不被重視
前天,記者在普陀區公證處看到黃老伯時,身體本來還硬朗的他,現在已被這些接二連三的變故折騰得很憔悴了,談話中要吃點藥才能止住咳嗽,他說自己上火,牙齦全腫了。黃老伯雖年事已高,但是思維清晰,談起以往的人和事來,記憶準確。
他後悔自己當初做了這樣的一份遺囑公證,並再次撤銷了公證,孑然一身的他很茫然,自己的晚年生活究竟該怎麼辦。
普陀區公證處副主任高劍虹告訴記者,憑藉經驗,他開始就發現黃老伯的情況很特殊,按其所說做遺囑公證可能會引發家庭矛盾,所以他們儘量拖延時間,讓其充分考慮。後來,果然不出所料,黃老伯反覆撤銷遺囑公證已經說明他生活遇到了麻煩,但現在很多東西都已無法挽回了。
晚報提醒
留遺產還要留和諧
記者在上海公證部門採訪中瞭解到,像這樣單身老人帶保姆來公證,要求給遺產的情況確實存在,黃老伯的遭遇非常少見,但卻是個典型案例。
上海公證行業協會副會長謝平安稱,目前老人遺囑公證的問題有兩類,一是受子女要挾,不能作出真實意思表示,比如老人住在某子女處,該子女態度又兇狠,老人不得不把遺產寫到該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公證員都要儘量支開子女,讓老人單獨表達清楚意願;二是有的老人比較情緒化,本來應該給兒子的遺產,可能因爲婆媳矛盾多一點,故意賭氣不給兒子,給了女兒,這樣兒子也有情緒了,不願意贍養老人了,家庭矛盾開始升級,對這樣明顯有失偏頗的遺囑,公證員也要善意勸解,從穩定家庭的角度出發,讓其充分考慮清楚。
現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老人手中的房產等加起來數額巨大,做遺囑公證時要儘量慎重,三思而後行,不僅要留給子女遺產,更要留給子女幸福與和諧。
遺囑公證原則
遺囑體現的是遺囑人本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後事務的單方意思表示,只能由遺囑人本人親自爲之,其他人不能代理,不得干預。
遺囑人設立遺囑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遺囑形式,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作者:晚報記者王鳳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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