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報網9月5日訊
“我感覺就像夢一場!除了7000塊錢,我什麼都沒有。”前日下午,32歲的廣西女子小莫(化名)對記者說。2006年10月開始,她開始爲江西男子小楊(化名)借腹生子,兒子小輝(化名)出生之後剛滿月即被楊家人抱走藏匿起來,她和楊家簽下了一紙協議,承諾得到7000元錢補償之後“與小輝無任何關係”。
如今,楊家人抱着小輝四處藏匿,三天兩頭換地方,只爲躲避小輝的生母小莫。小莫則誓將“貓捉老鼠”遊戲進行到底,“我一定要找到兒子,自己帶他!”
協議懷胎十月補助7000元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你都拿了錢還來找什麼?”
“我就是要見我兒子!你們把他藏在哪兒了?”
這是8月31日晚上,小莫和小楊的母親在寶安區福永塘尾一套平房院子發生的爭論。當晚,小莫領着記者來到這裏,試圖抱走兒子小輝。兩天後,記者和小莫再來到這棟小院時,已經空無一人。知情者稱,9月1日下午,楊母帶着小輝已經轉移到一家10元店內暫住。
“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即使是給我100萬,我也不會借腹生子,爲別人生兒子!”距離7月31日兒子被楊家人抱走已經30天了,小莫很後悔此前的一系列決定。小莫如今最大的心願,也是“和楊家人鬥”,找到兒子。
今年6月29日,小莫生下了和小楊的兒子。此前,小莫已經被告知這次懷孕是被借腹生子;兒子出生之後剛滿月就被抱走了。
此後,小莫開始體會到失去兒子的悲涼。“我每天都在找,找到他們在哪兒之後,我好幾次都是晚上10點多躲在門外聽兒子的哭聲。”
讓小莫不敢接回兒子還有兩個原因,一是害怕楊家,二是曾拿過楊家7000元錢,且簽下了一紙協議。
小莫和小楊簽訂的這份協議是:“男方與女方同生一兒子小輝,小輝的監護權和撫養權歸男方。”關於現金交易的表述爲,“女方小莫一次性得到男方小楊之子小輝十月懷胎補助費7000元整,並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與小輝無任何關係”。協議上的標註日期爲2007年8月13日,上面有小楊和小莫手印。
“做事要有良心,她要多少錢我給多少錢。”小楊說,小莫收了自己的錢,就應該遵守“協議上的承諾”。不過,就在協議簽訂的第三天,小莫找上了楊家的大門,目的只有一個:“要回自己的兒子。”“錢可以退給他,我要我兒子。”小莫說。
荒唐二女共侍一夫
“我也很無奈!”前日下午,30歲的江西男子小楊抱怨,自己揹負着家族的重擔,纔想起“借腹生子”,而對於那段“二女侍一夫”的時光,小楊說自己從來沒覺得幸福,“被逼的,很無奈”。
4年前,小楊和同爲江西省吉安市的小戴(化名)結爲夫妻。此後,小戴生下一女,卻因先天生理疾病夭折,更爲不幸的是,小戴隨後被診斷出無法生育。
“我們的傳統(觀念)還是太強了。”小楊抱怨。小楊的父母和親人均在深圳市寶安區福永一帶務工,兩個姐姐都有小孩,弟弟年紀尚幼,自己是家中長子,承擔着“傳宗接代”養育子女的義務。
2006年10月底,長期在寶安區福永一帶開摩的的小楊,經不住壓力,與家人商議之後決定“借腹生子”。
兩人對於第一次的表述有些出入。小莫表示,自己是經朋友介紹認識小楊的,幾個朋友吃完晚飯小楊帶着自己四處兜圈子,最終帶到一家偏僻賓館開房。而在小楊的記憶中,他是在拉客時認識了小莫,當晚隨即發生了性關係。
此後,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或在賓館,或在小楊母親家。2006年11月,小莫被查出懷孕。
“我一開始就直接跟她說,我只是想借腹生子。我從來沒愛過她。”昨日下午,小楊說,他從沒有離婚的想法。不過,小莫至今仍然認爲,小楊是懾於妻子小戴家的勢力,纔不敢離婚跟她在一起的,“他跟我說過很多次,希望我體諒他的難處,他妻子家裏勢力很大。”
於是,從2006年12月開始,小莫開始和楊家人一起生活。其間,至少有一個多月時間,小楊的合法妻子小戴以及剛爲小楊生下兒子的小莫相安無事,共同和小楊一起生活。“我住在右邊的房子,小戴住在左邊的房子,小楊經常是兩邊換着住。”小莫回憶,“他跟我們兩個都發生了性關係,這事是很肯定的”。
小戴爲何能接受丈夫和另一女子共處一室?記者沒有直接和小戴聯繫上。小莫記得,儘管小楊多次晚上待在她房裏和她發生性關係,但每晚都會回到小戴房間睡覺。而小楊也表示,“我和我妻子是很相愛的,她也很委屈。”
爭端爲孩子還是爲錢?
今年6月29日晚上10時,兒子小輝出世。小莫的借腹生子使命隨即宣告結束,但爭端卻由此開始。
“懷孕的時候,我們說得很清楚,如果是女孩她就自己帶走撫養,要是男孩的話我們就留下。”昨日下午,小楊對記者說,這可以證明小莫在懷孕之初就已經知道自己的這次懷孕和生育,只是爲楊家借腹生子。
今年7月31日下午,小楊以抱孩子去醫院打疫苗爲由,將兒子小輝從小莫牀上抱走。“之後我就再也沒抱過兒子了,他們把他藏起來。”小莫說,8月12日,小莫曾向寶安區公安分局轄區派出所報警,還曾一度想拿起法律武器追討兒子。
“在我看來,小莫就是嫌我們給的錢少了。”前日下午,小楊向記者展示了小莫曾經發給他的幾條短信,短信中數度出現“把孩子帶到我身邊,要不打兩萬塊錢到我卡里”和“反正兒子你們是不會抱過來給我了,你還是快點把錢打進我的卡吧”的字句。
30歲的小楊此前多年一直在深圳市寶安區福永一帶開摩的拉客。“現在摩的查得很緊,我也沒什麼生意了,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小楊說,給小莫的7000元現金全是借來的,而爲了兒子小輝,楊家已經爲小莫花了兩萬多塊錢。
“我要是沒良心的話,抱走孩子就不會給她一分錢。”小楊表示,自己理解小莫爲了生下兒子小輝,確實花了很大的心血。
“我感覺自己被利用了!”小莫說,現在自己的心已經離不開兒子小輝,如果再給自己一次選擇機會,即使楊家承諾給100萬,自己也不會選擇“借腹生子”。32歲的小莫初中二年級就輟學在家,第一次婚姻沒有領取任何證件,她生下了一兒一女,現在分別已11歲、9歲。3年前,在東莞打工的老公突然帶着懷孕的新女友回家,小莫在一番爭取之後選擇了放棄。
至於爲何向楊家索要2萬元現金,小莫解釋:“我知道兒子要不回來了,就想留個證據(證明)兒子是我的。”她堅持向記者申明,向楊家討要兒子不是爲了多要錢!
律師說法
協議是無效協議
“這個協議是無效協議!”昨日下午,記者就這起由借腹生子演變爲兩女侍一夫和貓捉老鼠的鬧劇諮詢律師,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肖文全認爲,父母和兒子之間有血緣關係,也對親生兒子有撫養權,屬於法定權的範圍,不能通過協議的方式用金錢交換和放棄。
針對“兩女侍一夫”的鬧劇,肖律師認爲,“與兩個女性發生性關係,並不能斷定他就犯有重婚罪。”
針對小莫和楊家爭奪小輝的撫養權,肖律師認爲,小輝的親生父母小楊和小莫對小輝擁有平等的撫養權,一旦協商不成,小莫可以選擇訴訟要求撫養權,“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要求撫養權,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撫養小孩對小孩的成長更有利。”肖律師認爲,無論撫養權歸誰,另一方都可以主張探視權。(姜鏘馬小六)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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