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日)上午,包括企業和個人在內的73名被申請強制執行的當事人上了北京朝陽法院的公告欄。這是北京市法院在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前,首次以公告方式督促被申請人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據悉,如果經法院“督促”,被申請人仍不主動履行義務的,朝陽法院將加大強制執行力度,並依法進行懲處。
記者瞭解到,此次朝陽法院共選取了100起糾紛樣本,經過該院幾天來的督促工作,已有27起案件的被申請人主動履行了義務。今天,朝陽法院首次以在法院公告欄及新聞媒體上發佈公告的方式,對剩餘73起糾紛中的被申請人進行公開“督促”。
根據朝陽法院發佈的督促履行公告,這些被申請人被要求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到法院立案庭主動履行義務,逾期不履行的,朝陽法院將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據悉,這100起糾紛涉案金額總計2000餘萬元,主要涉及借款合同、買賣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等,被申請人包括個人及北京城鄉建設集團、北京遠洋投資有限公司等企業。其中有兩起糾紛判決生效已近一年的時間。從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或經營狀況上看,大多應具有履行能力。
記者瞭解到,如果被申請人在督促履行期限內主動履行了義務,被申請人將免於繳納執行費用。而對於經督促後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申請人,朝陽法院將依法採取措施予以懲處,包括上限罰款、司法拘留、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等,嚴重的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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