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民大學西門附近紫金莊園九號樓經營了一年的“避風塘”茶樓,原來竟是一間李鬼“避風塘”。六日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該“避風塘”被法院判令向上海“避風塘”賠償損失二十萬。
“避風塘”是由上海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於上世紀末在上海創立的品牌,目前該品牌在全國十餘省市已有上百家加盟店。加盟店統一冠以特有名稱“避風塘”,使用綠、白兩色爲主色調等特色裝潢。
去年,北京東新思晟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經瀋陽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授權,在海淀區紫金莊園九號樓開設了一家茶樓,使用“避風塘”作爲茶樓名稱以及近似裝潢經營。
但法院查明,北京東新思晟與瀋陽避風塘訂立協議時,瀋陽避風塘與上海避風塘的《區域特許合同》已經終止,但北京方明知該合同已終止,仍憑藉瀋陽避風塘的授權,使用“避風塘”字號及近似店面裝潢,誤導消費者。
法院認定,北京東新思晟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必須停止經營,在當地媒體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二十萬元。
一審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許可新楊德嘉曹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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