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268萬農民“老有所養”
天津市將投入引導補助金7億元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制度
爲進一步構築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本着“實行較低標準起步,力求全面覆蓋”的原則,本市計劃於明年1月起正式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制度,該政策惠及268萬農村居民,基本覆蓋農村18歲以上適齡人員,使津郊七成以上農村人口實現老有所養。
爲了建立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農村養老制度,據悉,該制度由“農籍務工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補助制度”等三部分組成,其中農籍務工人員78萬人、農村居民136萬人、農村老年人54萬人,將爲在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務工的農籍人員,從事農林牧業勞動、年滿18週歲不滿60週歲的農村居民,以及制度實施前已年滿60週歲的農村居民,分別進行養老保障,應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268萬,佔全部農村人口的71.3%。農籍務工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繳費年限滿15年,從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面對18週歲至不滿60週歲的農村居民,以個人繳費爲主,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參保人員年滿60週歲後,根據個人賬戶積累額,按月領取養老金。新制度實施前具有本市農業戶籍、居住年滿20年、無固定收入、年滿60週歲的農村老人,由政府給予基本生活費補助。據初步測算,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市政府將投入引導、補助資金7億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