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被告人獲重判
新快報訊(記者餘亞蓮實習生任仲傑通訊員穗法宣)美女在酒吧和互聯網“交友”,將人騙至出租屋後,幾名大漢竄出來拳打腳踢、綁人搶劫,廣州4女3男實施色誘搶劫作案13宗,搶劫財物43萬餘元。昨日,該色誘搶劫團伙7人分別被廣州中院判處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悉,涉案7人中有4名是女性,年紀最小的僅21歲,最大的也才23歲,其餘3名男性也都是“80後”。
法院查明:2005年10月3日晚,楊雪、楊嬌、陳陽3女子在廣州市環市路“歌哥”酒吧喝酒時,認識被害人黃某等3人。次日凌晨3時許,楊雪等3人以讓對方送自己回家爲由,先後將3名被害人騙至荔灣區添祥街一出租屋內,由事先埋伏在屋內的吳家勝等人採取捆綁、矇眼等手段,對黃某等3人實施搶劫。搶得現金500餘元、手機4部、手錶3只、銀行卡6張,事後還對搶得的銀行卡進行提款或透支,獲得贓款共計11.5萬餘元。
據悉,該團伙在廣州市四處作案,“加州紅”、沿江路“本色2”酒吧、“爵士”酒吧、東風西路“YES”酒吧、“新領域”等著名酒吧都是他們的“狩獵”場地。該團伙瘋狂作案13宗,23名男子遭劫。
最瘋狂的一次,吳家勝等人一日內連續作案5次,先後將5名被害人誘騙至芳村大道五金交電小區的出租屋內實施搶劫,將現金、手錶、手機、存摺、銀行卡搜刮一空,甚至連皮帶也不放過。
團伙7名成員中僅一被告吳家勝就搶劫財物高達41萬。
廣州中院審理後認爲,7人行爲均構成搶劫罪,分別被判處5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
聽到宣判時,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的吳家勝竟哈哈大笑,當即表示“不會上訴”,直到最後退庭,他臉上仍掛着古怪的笑意。
而被告之一的黃小梅聽到“13年”的判決結果時則失聲痛哭。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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