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搞英雄廣告何以大行其道?
革命英烈董存瑞壯烈犧牲前手託炸藥包的形象,竟然上了廣州某醫院結石治療中心的宣傳冊,而且炸藥包還被換成了一塊結石!這份惡搞英雄的廣告宣傳冊名爲《生活伴侶》,是一份路邊免費派送的刊物。在刊物的第23頁下方該院結石治療中心的廣告上,解放戰爭中著名的戰鬥英雄董存瑞手託一塊巨大的結石。(《南方都市報》9月7日)
利用名人爲自己做廣告,是商業主體的生財之道,也是商業“潛規則”,君不見,名人廣告近年來充斥熒屏、報刊?而爲了“創意”,將名人形象篡改的面目全非,更是一些商家及廣告策劃機構的拿手好戲。革命英烈董存瑞手舉結石的“光輝形象”,無疑是醫院和廣告機構的“得意之作”,在利潤誘惑下,商家利慾薰心,喪失了基本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成爲社會看臺上的一個跳樑小醜。
近年來,在商業利潤誘惑下,惡搞名人、英雄、革命烈士的廣告舉不勝舉,如長沙一飯店惡搞開國大典,讓毛主席宣告大飯鍋成立(2006年08月23日《長沙晚報》);北京方莊橋西北角一幢高樓上曾掛着印有毛主席畫像的廣告牌,其上寫着“一號大禮,主席用瓷,中國國家博物館即將推出絕版毛澤東用瓷”,落款是中國國家博物館(2006年05月22日《京華時報》);瀋陽某樓盤廣告惡搞歷史人物,莊子變身售樓先生,劉備、張飛、孔子、武松都成了“售樓員”(2006年11月16日《時代商報》);湖北省襄樊市人民廣場附近兩面圍牆上的巨幅惡搞抗洪官兵,引起羣衆的強烈憤慨。(2007年4月27日《中國青年報》)
我們承認,利用名人效應做廣告,是營銷促銷的一種手段,可以爲商家制造影響,提高商家的知名度,甚至爲商家帶來滾滾利潤。但是,商業廣告應該有個度,不能爲了商家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名人、英雄的形象,去搞所謂的“創意”,這是公衆不能認同的,也是讓人不能容忍的不道德的“惡搞”行爲。
“惡搞”英雄,是商業利潤下的道德迷失,在利潤誘惑下,商家會去刻意宣傳包裝自己,只要有利於擴大自己的影響,哪怕是負面影響;只要有可能爲自己帶來利潤,哪怕是昧着良心賺來的利潤,他們都會不擇手段地拿來爲我所用。至於是否違背了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只要有錢賺,哪管人非議?他們纔不管那麼多呢!
革命英烈成了醫院的“代言人”,這種廣告的隨意性也讓我們看到廣告審覈、發佈、監管中的漏洞,當然,英雄手託結石的廣告也許未經廣告審覈部門審覈,是商家擅自發布的,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加強監管,對這種肆意污辱英雄形象的廣告說不,那麼,惡搞英雄的廣告就會失去市場。從另一種角度來說,惡搞英雄廣告的大行其道,其實是一些地方廣告監管部門的失職。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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