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四川法制報消息54歲的退休職工江大華(化名)是公認的老實人,同事和鄰居與他關係極好,江大華的日子過得平和而安靜。然而,這個領着退休金,本應享受天倫之樂的退休工人有一天卻突然在家中懸樑自盡了。他爲何要自縊尋短?是誰將他逼上了絕路?自殺的背後究竟掩藏着怎樣的隱情?
自殺之謎 幕後掩藏哪般隱情
現年54歲的江大華出生在宜賓市的一個小山村,自幼性格內向懦弱。三十多年前,江大華頂替父親被隆昌縣某國營企業招爲正式職工。數十年來,與世無爭且爲人謙和的江大華與單位同事及鄰里相處和睦,堪稱人緣極好的“老好人”,人們平常進進出出見到的是江大爺雖不苟言笑,卻平平和和的身影……兩年前,江大華的妻子前往外地幫助女兒照看孩子,故而家裏丟下了江大華孤零零一人。
今年元月24日上午,遠在千里之外的妻子因爲有事向家裏打了好半天電話,但卻總是無人接聽,撥打丈夫手機卻又處於關機狀態。無法聯繫到丈夫的江妻遂於下午又將電話打到離家不遠的一位親友家中,委託對方前去家裏看看。14時許,這位親友接到電話後匆匆忙忙趕到江大華家門口,他大聲喊叫了幾聲,屋內始終無人應答。見大門沒有上鎖,便試着將房門推開一條小縫,並將腦袋擠進門縫裏大聲喊道:“江大華,江大華,江……”驀地,他張開的嘴半天沒能合上,正欲推門的手木然地停在了半空,室內一副慘不忍睹的景象令他目瞪口呆———只見江大華兩眼圓瞪地懸吊在門口通往客廳的房樑上。四肢乏力的江家親友抽身撒腿便跑,數分鐘後,他才從驚嚇中緩過神來,心有餘悸地撥打了報警電話。
隆昌警方接報後,偵技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勘查。鑑於系非正常死亡,公安機關立即通知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檢察院接報後,即刻派員趕到現場展開偵查監督。
經過初步勘查,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痕跡,室內物件完好無損,江大華明顯系自縊身亡。但是,一個領着退休金,本應享受天倫之樂的退休工人爲何要自縊尋短?是誰將他逼上了絕路?自殺的背後究竟掩藏着怎樣的隱情?一個偌大的謎團令現場所有偵查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爲此,隆昌公安、檢察機關緊緊圍繞江大華的自殺動機在進行現場勘驗的同時,展開了仔細調查走訪。
一封遺書 揭出真相冰山一角
當日16時許,現場辦案人員在清理死者遺物過程中,從死者牀頭櫃書籍下找到了死者留下的一封遺書。同時,在院內一角落的洗衣石板上,也發現死者用粉筆寫的與遺書相同內容的字跡:“我犯了嫖娼罪,被縣公安局李兵警官罰光了所有積蓄,現在我再也難以承受公安機關給我帶來的壓力,妻子、女兒及家人,我走了,我實在對不起你們,只有以此謝罪。××處我借了××錢,你們一定替我還上……”遺書中,江大華對何時何地交付罰款金額均作了詳細記錄。
辦案民警被這封遺書上的內容震驚了,他們深感案情重大,當即向上級作了緊急彙報。公安、檢察機關領導迅速趕到現場,統一組織指揮調查相關案情,明確指示辦案人員務必全力以赴,儘快查出隱藏在幕後的罪魁禍首……
縝密偵控 撥開雲霧揪出真兇
“李兵”何許人也?誰給了他特殊權力如此膽大妄爲?他與死者究竟是啥關係?警方緊緊圍繞“李兵”的身份及相關案情展開了內查外調,但全縣公安機關並未有名叫“李兵”的警察。既然警察隊伍全部排除嫌疑,那會不會是曾經在公安機關從事過協警工作的協警員所爲呢?聯想到此,辦案人員又即刻將偵查方向轉移到已被全部解聘的協警員隊伍之中。然而,隨着排查的深入,全縣僅有一位名叫李兵的協警員也很快被排除嫌疑。
已是凌晨了,指戰員們仍毫無睡意,偵技人員繼續對現場及死者遺留物證逐一進行勘驗,外圍調查人員也仍在奔波覈查每一條線索……隨着調查的深入,辦案民警在有關部門的全力配合下,調出了與江大華所持手機通話的所有電話號碼,仍然未能尋到“李兵”的蹤影。案情一時變得撲朔迷離……
經過數小時的艱難排查,案偵民警從遺書的交代和嫌疑人作案過程中遺留下的蛛絲馬跡查找到了其長期使用的交通工具———出租車,通過進一步偵查終於鎖定了目標。25日凌晨4時許,幕後真兇———“李兵警官”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連夜突擊審訊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兵”真名叫李世波(21歲,隆昌縣山川鎮界牌村8組人),其對自己冒充警察邀約朋友雷華安、王勇、李其純(隆昌縣人,均另處)先後冒充公安機關以收取“罰款”“活動費”等名目,訛詐因行爲不檢點而晚年一時失足的死者江大華二十餘次(共計人民幣7241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元月25日,涉案人員雷華安、王勇、李其純也相繼落網。幾個同夥也分別如實交代了協同李世波敲詐江大華的作案經過。至此,隱藏在死者自殺幕後的一出觸目驚心的招搖撞騙、敲詐勒索,最後致受害人被逼無奈走上絕路的案件大白於天下。
巧立名目 手持“令箭”步步緊逼
經查,僅有小學文化且右腿瘸跛的李世波自小便是當地有名的混混,長大成人後,既不肯種地,又沒別的本事掙錢,整天在家晃盪,所以總是愁吃愁穿。但他時刻絞盡腦汁地尋找發財的捷徑,甚至就連做夢都想輕輕鬆鬆地掙上意外之財。2005年,在外地打工一年多,但因吃不了苦又回到隆昌縣山川鎮的李世波東籌西借開起了一家摩托車維修店,然而不務正業的他仍然遊手好閒,終日混跡於當地各茶館之中消磨時日。
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李世波、雷華安二人在隆昌縣與瀘州市瀘縣交匯的山川鎮界牌山上喝茶時,發現在此喝茶的江大華從茶館後院內走出,長期混跡於風月場所的李世波當即認定江大華在該“歪”茶館“喝”了“闆闆茶”(當地人戲稱嫖娼爲喝闆闆茶)。陡然的發現令李世波好一陣興奮,他當即心生邪念,打定了敲詐江大華一大筆錢財的主意。隨即,李、雷二人共謀並敲定了冒充公安人員,利用“掃黃抓嫖”的手段,敲詐其錢財的主意。隨即,李世波又將王勇、李其純拉入同夥。
幾個成天無所事事的狐朋狗友與好逸惡勞的李世波一拍即合,並說幹就幹,次日,李世波便迫不及待地跑到隆昌縣城一玩具店和一照相館分別購買了兩副“玩具手銬”和照相機等所需道具,後又在一文印店製作了“詢問筆錄”“罰款單”“協查通報”等文書材料。
11月15日,被李世波安排在茶館內蹲點的雷華安發現江大華再次進入茶館後院裏屋,立即電話通知李世波。李世波急忙趕到茶館,一場醜惡鬧劇的序幕由此拉開———
正午時分,喝完茶正欲返家的江大華剛要離開茶館大門,李、雷二人便突然出現在面前攔住去路。李世波甩動着“手銬”並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本本在江大華面前晃了一下厲聲吼道:“我們是公安局的,你必須協助我們調查……”繼而,李世波以隆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二中隊“李兵”警官的身份,以抓到對方嫖娼並拍照爲由,掏出“隆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詢問筆錄”當場設下公堂開始“審案”。過程中,“李兵”警官對江大華軟硬兼施,並令其長跪於地上,不時將手銬甩砸在桌上啪啪直響。生平膽小的江大華幾時見過這般陣勢,早已被嚇得面色蒼白,一會兒工夫便如同竹筒倒豆子般將自己以前在茶館中做過的醜事和盤托出。審訊完後,“李兵”警官又將該茶館內一婦女的口紅作印泥,讓江大華在筆錄上簽名捺印,並作勢要將江大華帶回公安局刑事拘留。茶館老闆見此立即出面說好話,最後在茶館老闆及江本人百般央求並收取了對方1200元費用後才點頭答應私了。
第一次敲詐成功後,嚐到甜頭的李世波開始變得一發不可收。幾天後,“李警官”又帶着一名“協警員”跑到江大華家中告訴對方說其“嫖娼一案”已經捅到縣局,縣局正追查過問“罰款”之事……在一番引誘脅迫下,江大華只得拱手奉上3000元“罰款”。
過了幾天,“李警官”又帶人找到江大華,如法炮製地以刑警大隊正在追究此事爲由,再次順利地從江大華手中拿走“罰款”2000元。臨走,還裝模作樣地出具了一張“罰款單”。接下來不久,“李警官”又先後以看守所、派出所等單位已經知道此事,需出錢擺平爲藉口,繼續大肆敲詐江大華錢財。在無法巧立名目的情況下,竟對江大華謊稱,其嫖宿的那個早已銷聲匿跡的賣淫女系外地警方通緝的殺人犯,江大華犯有包庇罪。爲了“擱平”此事,李世波先後以要去省公安廳、資中縣公安局、敘永縣公安局、雲南省鹽津縣公安局、瀘州市公安局等單位幫忙辦事爲理由,從江大華手中大肆收取“保證金”“活動費”“請客費”。就這樣,從2006年11月15日至今年1月20日,李世波夥同雷華安、王勇、李其純使用恐嚇、非法審訊的手段,以拘留、判刑相威脅,先後20餘次訛詐江大華共計人民幣72410元,純粹將江大華視爲支取現金的銀行,隔三差五便找上門去隨時取款。而既怕醜事外揚,又怕坐牢的江大華只得忍氣吞聲地任其宰割。李世波則用敲詐而來的贓款長期在縣城金谷大酒店包租房間,幷包租車輛前往雲南、瀘州、資中、內江、自貢等地遊山玩水,花天酒地,甚至當着江大華的面將小姐帶回賓館嫖宿。而李世波幾個“兄弟夥”也均以協警員身份跟着一起白吃、白喝、白玩,肆意揮霍着從江大華腰包中滾滾流出的錢財。
告別厄運 無力迴天撒手人寰
爲了將戲演得逼真,李世波還多次帶上江大華前往富順、資中、自貢等地“辦案”,並明確告訴江大華讓其見識一下公安是如何抓壞人的。而每次辦案,“李警官”總是走進公安機關大樓裏晃上一圈,出來後便當着江大華的面告知下屬說犯人已經跑了。其中一天,江大華還看見“李警官”親手將一個寫有隆昌縣公安局長“田洪禮贈雷華安”字樣並裝有1000元現金的信封交到雷華安手中……所有這些,令江大華對“李兵”的警官身份深信不疑。爲迫使江大華屈服於“公安機關”的“處罰”,李世波一夥不僅隨時“傳喚”江進行非法審訊,還先後多次將江大華帶到隆昌縣看守所、拘留所大門外,以“坐牢”加以恐嚇。元月初的一個夜晚,李世波“審訊”江大華並收取了一筆罰款後,帶領一幫“手下”集體嫖妓,同時又慫恿、唆使江大華帶小姐回賓館過夜,爾後,“李警官”一夥各自風流之後,再次衝進江大華房間,將其“現場抓獲”……
元月20日,江大華再次被“李兵”帶人用“手銬”銬到金谷大酒店,對江大華一番“審訊”後告知其“嫖娼一案”並未結案,並聲稱現在敘永縣公安局與隆昌縣公安局正在聯合交叉開展打擊賣淫嫖娼專項行動,江大華作爲打擊重點,必須送去判刑,說着還向江大華出示了寫有緝捕江大華字樣的“協查通報”……經過江大華幾個小時的苦苦哀求以及在雷華安等幾名“協警員”假意求情下,“李兵”才最終答應“幫忙”逃過此劫,但代價是江大華必須出錢消災,拿出7000元“活動費”。江大華滿以爲這次交錢後自己的案子會有一個徹底的了結,豈料李兵在接過這筆錢後,繼續不冷不熱地“提醒”江大華道:“快過節了,省、市、縣公安機關都還需要‘打點’,你要看着辦……”
江大華交出最後一筆罰款後,精神徹底崩潰了,早已被榨乾積蓄並債臺高築的他當場老淚縱橫,他想喊,他想聲嘶力竭地吶喊,但卻不知道自己應該喊什麼;他想發泄,他想淋漓盡致地發泄,但卻不知道自己應該向誰發泄淤積於胸的怨憤。他拖着沉重的步履離開了金谷大酒店,頭痛欲裂的他將自己關在家中冥思苦想:年關將至,他上哪裏拿錢去填堵那無底的深淵,等待他的又將是怎樣的悽慘噩運……敢怒不敢言,有苦無處訴,而又毫無回天之力的江大華最終作出了撒手入寰的選擇。
元月24日,不堪重負且徹底絕望的江大華留下遺書後,在家中懸樑自縊。
案發後,李世波退還了被害人家屬贓款18200元。人民法院認真審理該案後認爲:李世波無視國法,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情節嚴重,數額巨大,遂以招搖撞騙罪依法一審判處李世波有期徒刑6年。被告當庭認罪服法,受害一方也未提出索賠請求。
卿樹良劉懋川彭劍勇
(責任編輯:趙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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