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9月5日晚上警方成功處置了一起企圖在加油站內製造爆炸的惡性案件。
9月5日18時40分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110接到報警:烏蘭察布街與昭烏達路交匯的十字路口東南角的加油站內有一名男子聲稱自己駕駛的出租車內有爆炸裝置。
接警後,呼和浩特市公安、交警、消防、武警部門迅速派員趕到現場,發現犯罪嫌疑人坐在出租車內,情緒很激動。爲了安全起見,民警立即封閉現場,疏散圍觀羣衆,並且對現場周圍實施了交通管制。警方通過知情人瞭解到,當日18時30分許,該男子駕駛出租車進入加油站,聲稱自己不想活了,在車上安裝了爆炸裝置,讓工作人員不要動。工作人員立即撥打110報了警。
民警們進行了半個多小時的喊話,犯罪嫌疑人無動於衷。按照現場指揮員的安排,賽罕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刑警二中隊中隊長吳洪濤開始與犯罪嫌疑人對話。對話中,犯罪嫌疑人要求見妻子和小舅子,吳洪濤機智地要求他必須從車上下來爬在地上,才能答應他的條件,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隨後,犯罪嫌疑人從車上下來爬在了地上,吳洪濤與大學東路派出所所長王秋臻立即撲上去將其制服。
經查,犯罪嫌疑人範某今年37歲,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在某銀行工作。據他交待,他與開出租車的妻子經常因爲家庭瑣事發生爭吵。事發當晚,喝了兩天酒的他又與妻子吵了一架,於是,他決定製造一起事件給妻子看,證明自己是一個敢做敢爲的人。隨後,他拿上家裏的電話線,開上妻子的出租車來到加油站,將電話線的一端插入車體的油箱,右手握住另一端,準備隨時用車上的點菸器引爆……(文/張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