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民李先生將一飯店告上法庭,歷下區法院已經予以立案。記者 徐延春 攝
9月6日中午,濟南市民李先生到文化東路一家湘菜館吃飯,結賬時飯店要求他支付3元錢的消毒餐具使用費,引起了他的不滿。為討個公道,當日下午,李先生將這家飯店告上了法庭,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已經予以立案。
李先生是一名律師。6日中午,他和兩位朋友來到文化東路一家名為彭氏韶山衝湘菜館的飯店吃飯。李先生去前臺結賬時,發現餐館出示的消費明細單上,除了菜金和酒水共計112元外,一項名為『部類商品』的收費項目裡,標有『消毒餐具使用費3元』的字樣。
『什麼是消毒餐具使用費?』李先生問。服務員解釋說,李先生使用的是由專業消毒公司提供的塑封餐具,每套收取1元錢的使用費,3個人就餐共收取3元錢。李先生這纔注意到,飯店裡的每個餐位上都擺放著一套塑封的餐具,仔細查看外包裝,發現上面印有『每套一元』的字樣。
『餐館不給我提供消毒餐具,難道還讓我自己帶碗不成?』李先生對飯店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費』的做法提出了異議。他認為,消費者到飯店用餐、接受服務,飯店有提供消毒餐具的義務,這是長期以來形成的約定俗成的。
他和朋友落座後,服務員就走上前來給他們介紹飯店的菜品及酒水種類,而對餐具收費的問題絕口不提,而且也沒等他們注意到包裝上的收費提示,服務員就把包裝打開了。自始至終,他也沒有在飯店裡發現任何文字性的相關告示。這樣不明不白的收費讓李先生難以接受,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執。
雙方協調不成,6日下午,李先生將這家湘菜館起訴至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飯店返還3元錢的『消毒餐具使用費』並賠禮道歉。據介紹,該法院已經予以立案,並將於10月30日開庭審理此案。
當了被告,感覺『很意外』
飯店稱,服務員可能沒做收費提示
9月6日晚,因收取3元消毒餐具使用費被市民李先生告上法庭後,濟南歷下彭氏韶山衝湘菜館文化東路店張紅梅經理表示:『由於中午店裡客人比較多,服務員可能疏忽了做收費提示。』在得知被顧客告上法庭時,張紅梅坦言『很意外』。
張紅梅介紹說:『6日中午,一位顧客與兩個朋友到餐館吃飯,共消費了115元,其中包括3元錢的消毒餐具使用費。這位顧客當場對此提出異議,他認為提供消毒餐具是餐館的義務。』張紅梅還介紹說,在雙方協商過程中,飯店曾提出免去他的部分餐費,但這位顧客沒有同意。
『就餐前,服務員有沒有提醒這位顧客,塑封消毒餐具需要收費?』記者問。張經理說:『我們一般會提醒顧客,可能由於當時顧客太多,服務員疏忽了對他提醒。』她同時強調說:『餐具包裝上已經寫明了「有償使用」字樣。』『那你認為顧客應該為消毒餐具付費嗎?』面對記者的這一提問,張紅梅沒有表態。
但張紅梅介紹說:『我們飯店也備有免費的餐具,如果顧客要求使用的話,服務員肯定會提供給他。但是這位顧客當時沒有問,也沒有要求用免費餐具,我們怎麼會提供給他呢?』(記者徐潔杜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