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9月10日電(記者代羣)安徽省司法廳日前對6名向法官行賄的律師作出了吊銷律師執業證書處罰的決定,根據我國現行律師法的規定,他們將不能繼續從事律師這一職業。
安徽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透露,經調查覈實,這6名律師在執業期間分別向原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董某某、陳某某以及原太和縣人民法院院長鞏某某送錢送物、謀取不正當利益,構成向法官行賄。
安徽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說,這6名律師向法官行賄的行爲,違反了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嚴重損害了律師隊伍形象。
2007年2月,安徽省司法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決定給予這6人處以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出臺後,6名律師中的5人向司法部提出了行政複議,今年6月司法部在認真審覈的基礎上,認爲安徽省司法廳所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安徽省司法廳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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