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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四方街,歪斜的石板路、上了年紀的房子、曲折的小橋流水,悠閒的遊客,當人們享受着暖暖的陽光,盡情放鬆心情的時候,慘劇轉瞬發生,正在帶團的吉林導遊徐敏超“忽然變了面孔”,揮舞着一把刀衝向擁擠的人羣,20名遊客倒在了他的刀下……昨天,記者從麗江市中級法院瞭解到,行兇導遊徐敏超被控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機關起訴到麗江中院。
在麗江市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對於案發當時的前因後果作了簡單的回放:今年4月1日下午4點左右,徐敏超帶領由吉林市霧凇旅行社組團的“夕陽紅”旅遊團隊一行40人到麗江旅遊。因昆明導遊彭麗萍(地陪)改變行程領客人進古城四方街,導致途中客人走散,爲此,徐敏超與彭麗萍發生爭執。當彭麗萍離開後,徐敏超走進古城四方街東大街古城食品公司門市專營工藝品店的商店內,向店主寸錫蓮詢問是否有刀。當寸錫蓮拿出一把長22釐米的匕首時,徐敏超趁店主不備將匕首搶到手,隨即用匕首將寸錫蓮刺傷。之後,徐敏超持刀向四方街廣場、新華街黃山下段跑了300餘米,沿途用刀刺傷遊客及路人19人。當天下午4點33分,徐敏超在麗江古城新華街黃山下段58號居民家的臥室中被警方抓獲。
受傷的20名遊客中,有15名外省遊客,5名爲本省其他州市在麗江的經商人員。經法醫鑑定:20名受害者中,重傷1人、輕傷3人、輕微傷15人、未達輕微傷1人。案發當天,徐敏超即被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4月5日經麗江市古城區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偵查終結,7月9日以徐敏超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麗江市古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7月19日麗江市古城區檢察院將此案報送麗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麗江市檢察院認爲:徐敏超無視國家法律,在人羣密集的公共場所持刀傷害無辜羣衆20人,且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其行爲已觸犯刑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截至目前,20名受害者中已有7人向麗江中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中,一位就是徐敏超搶刀商店的店主寸錫蓮,她也是這起案件中第一個受傷者,她提出了4萬多元的索賠額;此外,傷勢最重的兩個小孩子——7歲的葉某和15歲的鬱某也都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徐敏超所在的吉林市霧凇旅行社也被列爲了被告。
據麗江中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中院受理此案後非常重視,進行了精心的準備,並由主管副院長親自坐鎮開庭審理此案。由於部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雖提起訴訟,但未計算出具體索賠數額,法院將等待相關情況逐一落實後即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司法精神鑑定成案件焦點
徐敏超的父親徐長髮介紹,1998年徐敏超上初三時因學習壓力大曾患過精神分裂症;慘劇發生後也有人將案發原因歸咎爲徐敏超個人“精神異常”……作案時徐敏超到底有沒有精神病,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之一,也是決定徐敏超命運的關鍵。
爲了查明真相,2007年5月9日至6月18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特委託雲南省公安廳對徐敏超做司法精神病鑑定。在雲南省公安廳出具的《刑事科學技術鑑定》中,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答覆:“徐敏超作案時精神狀態正常,作案時意識清晰。當時有處於工作及生活壓力下的焦慮發作,未在精神病性症狀的影響下作案,其實質性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保持完好,對作案具有完全責任能力。”通俗來說,作案時,徐敏超精神狀況正常,並沒有精神病。
兇手懺悔:“我對不起受害人”
67歲的老人倒在他的刀下、年僅7歲的孩子也倒在他的刀下……從案發至今,5個多月過去了,25歲的徐敏超呆在麗江市看守所裏恍若隔世,事到如今他都不敢相信這起震驚全國的血案竟是他一手造成的。
2005年,徐敏超畢業於吉林市北華大學電子商務專業,徐敏超家裏的經濟條件很差,爲了供他讀完大學,家裏欠下了10萬元的債。2006年7月,徐敏超到吉林市霧凇旅行社工作至今,單位領導對他的評價是“工作認真努力,遊客反映都很好”。就連在這次事件中,與徐敏超發生爭執的昆明導遊彭麗萍也認爲“他是個負責任的人,平時有些爭執也是因爲工作方面的問題”。
今年3月26日,徐敏超帶着一個40人的“夕陽紅”旅遊團隊從吉林出發,誰也沒想到這竟是一次“恐怖之旅”。3月28日旅遊團到貴州,3月30日到昆明,3月31日到大理,4月1日下午3點左右到達麗江。就因爲昆明導遊彭麗萍改變行程領客人進古城四方街,途中客人走散,徐敏超與彭麗萍發生了爭執。
“我與昆明地陪發生爭吵後很想回家,可身上帶的錢不夠,不知怎麼我突然衝動起來,去商店買刀,拿刀後我就刺了老闆一刀,後到大街上,見人就捅……”回憶起當時的情景,徐敏超顯得很痛苦,“我對不起旅行社,對不起家人!”
據民警介紹,在看守所裏,徐敏超非常擔心傷者的情況,“我不敢相信自己做出了這樣的事。我不應該做出這種事,我對不起傷者,心裏很愧疚”。當聽說家裏拿不出錢來給傷者治療時,徐敏超表示,自己就是賣腎賣骨髓也要賠償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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