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自開展“公正執法,一心爲民”專項教育活動以來,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認真學習相關文件,查找問題,以“讓人民滿意”爲根本標準,堅持和拓展司法爲民各項具體措施,在立案環節便民、利民和爲民,認真落實各項維護利民、便民訴訟的措施,進一步轉變司法作風、規範司法行爲。
一是設立殘疾人立案專口,專門針對殘疾人立案接待。對殘疾人來訪要求立案的均優先予以辦理,遇行動不便的殘疾人派專人負責迎送,遇聾啞人來訪,負責接待的人員耐心用文字與他們進行交流。
二是加強立案環節的訴訟指導與幫助。針對大量基層羣衆文化素養和法律素養與現代法治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的現狀,要求接待人員,通過立案釋法工作,讓每一個來訪人員能夠正確理解法律,充分行使權利。堅持向當事人發放舉證通知書、風險告知書、訴訟須知等書面材料,立案法官在認真審查起訴狀和有關證據材料基礎上,對涉及主體不適格,訴訟請求過高,超過訴訟時效,缺乏起訴證據等情形,耐心作解釋,提醒當事人可能存在的訴訟風險,減少當事人不必要的損失。對缺少起訴材料的耐心告知需提交的有關材料,對不屬於法院主管的糾紛,告知當事人應如何解決。
三是針對老、弱、病、殘、困等弱勢羣體,拓展服務領域。本轄區內起訴、申請執行的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可以通過電話預約,由庭領導和立案人員上門辦理立案手續,減少往來法院的次數,減輕訴訟負擔。
四是加強對商品房買賣、物業糾紛等羣體性糾紛立案疏導工作。多做勸導工作,弱化對立情緒,引導當事人按正常程序解決問題,避免矛盾激化。
五是加強信訪接待工作。要求接待人員耐心聽取當事人陳述,有針對性地說服、勸解,力爭使申訴人息訴服判,對一時難以溝通,不能服判的,也把申請人的情緒穩定下來,防止“越級訪”和“進京訪”發生。對僅憑原審法律文書不能完全肯定原審正確,或申請人堅持要求立申訴案的,立即立案,調卷複查,決不拖延。改變“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只寫結果,不註明理由的做法,針對申請人的要求與理由,逐一詳細闡明具體駁回理由,使再審申請人明白爲什麼不支持其申訴理由,爲什麼要駁回其申請,力爭使再審申請人口服心服,服判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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