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專稿(駐河北記者明慧):針對7種藥品在廣告中虛假宣傳、誇大療效的違法情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局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暫停其在河北市場的銷售。同時,向社會發布今年第5號典型違法藥品廣告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患者及家屬勿輕信其虛假宣傳,以免貽誤治療時機。
這七種產品分別是廣州陳李濟藥廠生產的舒筋健腰丸、內蒙古佳合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蛾貞膠丸、陝西天鶴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三寶膠囊(男天三寶)、山東漢方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複方黃柏液、遼寧省桓仁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腎炎溫陽片和腎炎解熱片、四川華新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檸檬烯膠囊(立膽清)。
據瞭解,自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對任意擴大產品適應症(功能主治)範圍、絕對化誇大藥品療效、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省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一經發現,應當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暫停該藥品在轄區內的銷售,同時責令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的企業在當地相應的媒體發佈更正啓事。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的企業按要求發佈更正啓事後,省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的決定。”
河北省食藥監局劉驍悍副局長告訴記者,他們將進一步加大藥品廣告專項整治力度,研究建立打擊違法廣告長效機制,確保羣衆用藥安全。特別是對羣衆投訴、舉報集中且違法情節嚴重的藥品廣告,堅決予以打擊,對違法發佈廣告且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停止其產品在轄區內的銷售,並及時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同時將其記入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藥誠信管理系統“黑名單”,通過政府網站和主流媒體向社會公開。
據介紹,在日常監督檢查中,河北省食藥監局還將加大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一經發現存在銷售進行違法廣告宣傳藥品的行爲,從重進行處罰。對違法廣告所涉及的藥品,省食藥監局將有計劃地安排專項抽驗,監督檢查結果將向社會公告。省食藥監局歡迎廣大消費者對違法藥品廣告所涉及藥品的暫停銷售工作進行監督,發現繼續銷售的,可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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