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市中考首次將擇校志願統一納入中考志願填報,擇校生根據志願按照分數高低由計算機統一錄取。同時,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實行的“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原則上也列入《招生簡章》。當年擇校三限的標準是:擇校生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學校正常錄取分數線20分;人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20%;擇校費收取標準每生不超過3萬元。
現在,公辦高中招生擇校生依舊堅持“三限”政策,即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但除了“分數不低於學校正常錄取分數線20分”,“擇校費收取標準每生不超過3萬元”,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卻從2005年的最高20%降爲“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正常招生計劃(不含擇校生)的18%”。同時要求,區縣和學校不得在擇校生之外,以非計劃生、旁聽生等其他任何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對違規的學校,將嚴肅查處,示範高中將取消稱號。
儘管家長對明確規定擇校“價碼”有看法,但不能不承認,在教育並未完全均衡的時候,這樣的明碼擇校是保證有序、防止暗箱操作的有效途徑。而且從逐漸下降的擇校比例看,高中擇校正在向良好的趨勢發展。
如果說將高中階段的擇校行爲合法化有利於管理,那麼,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行爲則應該受到更嚴格的約束。而實際情況也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行爲比高中更甚。
本報與搜狐教育頻道聯合調查的結果顯示,儘管教委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禁止收取擇校費,但仍有7成的擇校費交給了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43%的家長表示交贊助費是爲了進小學,28%的家長交贊助費爲了進初中,只有29%的贊助費是爲進高中而交納的。
調查中,49%的家長認爲,義務教育階段不應該收取擇校費。33%的人認爲根據個體情況可以少量收取,教育部門應該制定詳細規定。18%的家長認爲,人們對優質資源的需求大於供給,所以應該通過擇校費進行調控。不少家長表示,既然擇校的需求是存在的,就應該制定相應的規則。
有專家認爲,消除擇校需要教育均衡發展,而家長自發的擇校卻會使教育資源越來越不均衡。
優質資源校門口擠滿了擇校生,薄弱校則只能眼巴巴看着生源流失。富校愈富、窮校愈窮,這必然導致嚴重的教育不公平。擇校費帶來的馬太效應,加劇了優質教育資源的配置難度。
家長需要明明白白擇校
調查結果顯示,儘管交了擇校費,但顯然不少人的錢都交得“稀裏糊塗”。因爲57%的人表示根本不瞭解擇校費規定,有21%的人看過媒體的宣傳,只有22%的家長表示,學校介紹過相關問題。
對於交贊助費的渠道,75%的家長表示,直接交給了學校,另有14%是銀行代收,有約8%則是通過私人關係,由親朋好友轉交的。
關於擇校費的金額,84%的人表示,交納的擇校費在3萬元以下,14%交納了3萬至6萬元,還有2%的人表示交的贊助費超過6萬。
對於交擇校費,多數家長認爲應該盡力而爲,但也有不少家長非常理智。一位家長在網上留言:我兒子從小學到高中,從來沒有交過擇校費。他學習非常好,從崇文區考入了海淀區,從普通校考入了重點校。好多家長爲了孩子不惜重金擇校。試想:你選中的學校還沒爲你的孩子進行任何教育,你爲什麼就給人家付費呢?你給孩子付出了好幾萬元,孩子就會好好學習了嗎?事實上好多孩子並不理解父母的辛苦,並不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環境。家長應當培養孩子樹立自己的人生目標,讓孩子自己去爲之奮鬥。
另一位女兒已經出國留學的家長也表示:從幼兒園開始,從未給孩子交過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就按照戶口所在地上學。初中聽憑安排,好好唸書,考一個優勢分數,哪所學校敢不錄取?交錢擇校,家長安心了,殊不知上學的孩子要承受多麼巨大的心理壓力。擇校費,是“周瑜打黃蓋”願打願挨的事情,既然交了,就不要喊冤枉,要不然,就讓孩子自己努力。(記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