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9月12日電(記者王聖志)安徽省人民政府最近規定,無論是公辦還是私立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都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於助學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臺的《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對全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做出了長期、規範、系統的制度設計。這一政策規定,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於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校內無息借款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據安徽省教育廳介紹,這項政策將覆蓋安徽省63萬高校學生和87萬中職學生,實際享受資助人數將近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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