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昨日省物價局局長接訪日獲悉,自今年以來,特別是在新學期伊始,廣東已頒佈了多項教育收費惠民措施。如果國家不出臺新規,至2012年前,廣東公辦大學收費標準都將維持在2000年的水平。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全省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1360件,涉及金額達5546萬元。
省物價局表示,今年對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課本費後,農村初中三年保留率有望在95%以上。據介紹,廣東規定省一級學校招收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當年該校高中部計劃招生總數的25%、市一級學校的20%、縣(區)一級學校的15%,大大低於國家規定的30%標準。
據悉,自今年起,除另有規定外,五年內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將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而廣東自2000年以來公辦普通高校的學費、住宿費就維持基本不變,如果國家不出臺新的規定,至2012年前,廣東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收費標準都將維持在2000年的水平。同時,今年還取消了高校的部分收費,明確規定各類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並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全省將繼續開展教育收費檢查,民辦學校教育收費將是檢查重點。(耀琪錦林鐘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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