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手抗拒執法,拗斷反扒民警手掌。日前,盧灣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韋啓文有期徒刑2年。
今年5月8日晚,幾位反扒便衣民警在浦東新區一公交車站執勤時,見韋及其同夥形跡可疑,跟蹤發現兩人在方川線公交車上用刀片劃破乘客衣袋,想要偷錢但未成功。當韋和同夥轉乘新川線公交車至新橋車站時,一民警向韋亮明身份,要求他配合盤查,卻被韋伺機踹倒在地。民警站起後,迅速上前抓住韋的雙手,想要制服他。韋狠命拗民警的手,導致民警右手掌骨折。另外幾位民警立即衝上前,將韋制服,並從他衣袋內查獲彈簧刀1把、單刃刀片5把等物。
法院認爲,在民警依法執行公務中,韋使用暴力故意傷害公安民警,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韋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通訊員黃懿清記者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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