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新聞發佈會暨揭牌儀式9月13日上午在監察部舉行,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在會上表示,中國一直在抓緊研究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適當時候將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官員腐敗,不但侵害了人民利益,褻瀆了社會公平,還極大地損壞了政府的形象。在每起腐敗案件被查處後,我們很自然地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快感,但是,同時也感到一些無奈,無奈於腐敗的發生頻率,甚至懷疑我們的反腐機制是否出了問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腐敗的形式已經呈現多樣化發展趨勢,而對我們反腐機制的考驗越來越大。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王利民在全國百強縣(市)檢察長高峯會議上表示,當前貪污賄賂腐敗案件出現了8個新特點:賄賂案件查辦總體數量平穩、縣處級以上要案比例較大、資金密集等領域屬高發領域、企業工作人員犯罪比例降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比例上升)、賄賂案件比例上升趨勢較明顯、一些地方和行業窩案串案增多、作案手段趨於隱蔽化智能化、向境外轉移贓款外逃現象增多。
從王利民的這一分析中,我們不難發現,官員腐敗的機會依然存在,因爲公權力受約束有限,給官員搞權力尋租提供了空間。在一些特殊區域,腐敗正呈高發態勢,局部出現“前腐後繼”的現象,而很多腐敗正是鑽了現有體制的漏洞。其實長期以來,我們在腐敗問題上所採取的措施,都是以事後打擊懲治爲主,而在源頭上,採用的是政治思想教育的方式。事實證明,沒有一道堅固的制度預防大堤,單靠道德約束是不可能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的。在腐敗呈現新特點的情況下,我們反腐架構急需一個全新的格局,而預防腐敗局的成立,不但完成了在反腐機制上的國際接軌,真正做到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同步,更讓我們看到,黨中央對於反腐的決心,以及對於反腐機制的積極探索,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反腐鏈條上一個新格局的形成:預防機制+懲戒機制。
但預防腐敗局的成立,只是一種機制的提升和制度的完善,並不能畢其功以一役。我以爲,還需要從三個方面發力:其一,正如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所表示的,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屈副局長給出的時間是“適當的時候”,我們期望這個時間越早越好。其二,充分調動社會的反腐力量,特別是公衆和新聞輿論監督的力量。其三,要確保預防腐敗局的執行力。如是,才能使反腐新格局產生新效應,達到預期反腐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