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德新)剛來北京 打工的李紅因爲到寫字樓散發小廣告,遭到寫字樓保安的阻止併發生了肢體衝突。今天上午仍感到胸悶的李紅到法院諮詢後,決定起訴安徽大廈和跟他發生衝突的保安。
據李紅介紹,他於9月初從湖北宜昌 來到北京打工。路過一家非法勞務市場時,看到有人在僱人發小廣告,發100張名片能得到20元的報酬,於是就做了這份兼職。9月10日下午,李紅揣着名片進入安徽大廈,挨個兒往客房裏塞名片時,被大廈保安發現,並被帶到了保安室。
“一進保安室,我就向他們認錯。”昨天下午在朝陽法院門口李紅回憶說:“但是他們圍着我,一個姓張的保安上來就揍我。”李紅一邊抱頭求饒,一邊掏出手機強行報警。警方到場瞭解情況後,認爲雙方都有過錯。在民警的要求下,張姓保安向李紅當面道歉;雙方簽署了一份調解協議書,表示不再追究對方的責任。“我當時懵了,加上心裏害怕,就在協議書上籤了字。”李紅後悔地說,當天晚上9時許他才離開安徽大廈。
隨後幾天,李紅一直覺得右臂痠痛、胸部憋悶。昨天下午,李紅趕到朝陽法院專門進行了諮詢。記者看到,他的右臂一直下垂着,右手稍微發紅,顏色與左手明顯不一樣;肩胛骨處有明顯的抓傷。“現在我的右臂擡起來很困難,呼吸時胸部也感到憋得慌。我要讓打人的保安得到應有的懲罰。”
北京市金棟律師事務所胡志明律師認爲,李紅髮小廣告屬於違法行爲,但是他的行爲有相應的機構來處罰他,保安沒有權利毆打李紅。如果李紅的傷構成一定級別,打人保安則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雖然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但是李紅仍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截至發稿時,安徽大廈總經理辦公室和保安部均沒有對記者的採訪要求做出迴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