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記者於洋
臺灣島內的官商勾結越來越嚴重。據臺灣《聯合報》日前披露,臺灣高鐵公司虧損嚴重,打算招攬當局卸任高官擔任獨立董事和監事,不料遭意外曝光,引來諸多批評。
資料顯示,臺灣目前有20多名高官退休或離職後,憑藉在官場中積累的人脈關係,搖身變成了企業獨立董事和監事,爲企業“消災解愁”,備受企業主禮遇。
1.一人兼數職六位“財長”全“下海”
前些年,臺灣當局“金管會”爲推動上市公司的治理,出臺了多項“獨立董監優惠條款”,獨立董事和監事隨之成了熱門的新興職位。據臺灣證交所統計,約800家上市公司設置了獨立董事和監事,當局不少高官下臺後,馬上棄政從商,成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的熱門人選。
據統計,臺灣當局的卸任官員中,兼職獨立董事和監事職位最多的,要數前“行政院”祕書長魏啓林,一口氣擔任了3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和監事,還兼任了另外兩家公司的獨立監察人。此外,魏啓林還曾擔任東森媒體、東森電視等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事業”範圍很大。
前“行政院”副祕書長張昌邦也毫不遜色,除了擔任4家公司的獨立董事和監事外,還兼任英華達公司的獨立監察人,身兼5職,正好符合“不得兼任超過5家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的“上限”規定。據報道,張昌邦擔任臺灣“證期會”副主委、主委共8年,一手主導了臺灣“證交法”立法,還曾幹過“財政部”、“經濟部”次長等要職,是與工商界最貼近的“前朝官員”。
引人注目的是,陳水扁當局的多位前“財長”,個個都掛了企業董事長的頭銜,着實羨煞其他部門的卸任官員。在過去的7年裏,民進黨當局共有6位前“財長”變成了地位顯赫的“董事長”:邱正雄是安泰銀行的董事長;許嘉棟是前中信局的董事長、現任華南金控獨立董事和監事;顏慶章是復華金控的董事長;李庸三是彰化銀行的董事長;林全是世界先進的董事長、華碩電腦的獨立董事和監事;就連資質相對最淺的前“財長”呂桔誠,也在京城銀行當起了董事長,只不過,因爲和大股東的意見不合,不到一年就離任了。
據知情人士披露,臺灣“財政部”主管金融、證券、保險、賦稅、海關等業務,儘管後來成立了“金管會”,取得了“財政部”的相關金融業務,但“卸任財長”還是頗受企業界青睞。企業除了希望借他們提升公司的形象外,主要還是希望能靠他們的“老關係”獲得庇護,比如:復華金控相中前“財長”顏慶章,是希望藉着他推動元京證與復華金控的合併;而彰化銀行找前“財長”李庸三,是爲了加速與臺新的合併;前“財長”許嘉棟完成了中信局與臺銀的合併任務後,公司高層便安排他轉任華南金控的獨立董事和監事。
卸任之路走得最坎坷的前“財長”,非呂桔誠莫屬了。他在“財長”的寶座上只坐了5個月,後來爭取臺銀董事長一職未能成功。京城銀行的蔡姓大股東找他當董事長,結果,今年6月,呂桔誠就閃電走人,目前無事一身輕,但有傳言說,兆豐銀、臺灣金控的董事長職位,他都曾是熱門人選。
2.主要功能:爲企業“消災解愁”
請卸任高官來給企業當“門神”,已成爲島內企業“借力使力”的新招數,他們希望藉着這些“神”“消災解愁”。企業的這些獨立董事和監事,主要有3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是“門神型”。在政界和商界人脈關係深厚、深諳官場倫理的獨立董事和監事,不但可充當企業的“門神”,嚇阻各路“小鬼”,還可扮演企業與當局的“橋樑”角色,轉達“民意”給決策層,甚至可以憑藉“桃李滿天下”,順便化解企業和當局的分歧。
第二種類型是“酬庸型”。獨立董事和監事,和一般的董事、監事的待遇相同,薪水、配車、司機一樣都不少,還可確保在3年任期內不被撤換,被視爲當局或企業主“還人情”的最佳方案。
第三種類型是“橡皮圖章型”。不少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和監事,表面上看似“獨立第三人”,實則是企業的“自己人”,不是與企業的大老闆關係匪淺,就是大老闆可以接受的人。其監督功能因此弱化,往往“照案通過”,就像董事會的一個“橡皮圖章”。
3.能掙會花每年報酬上千萬
獨立董事和監事的“能耐”這麼大,報酬自然也不能少。據島內媒體披露,臺灣當局卸任高官轉任獨立董事和監事後,不僅可以支領董事的酬勞、車馬費,還可享受配車、司機與祕書等高級經理人的諸多待遇。不過,目前各企業獨立董事和監事的酬勞十分不透明,他們在支領薪酬時,甚至不必使用真實姓名。
當然,即使同樣是獨立董事和監事,在不同企業裏,待遇也會相差10倍。據報道,科技、金融行業企業的獨立董事和監事最吃香。金融業的獨立董事和監事,起薪至少150萬元新臺幣(約合34萬元人民幣)。各家公司的標準不一樣,這與該公司的盈利情況有關。當然,也有不少公司不賺錢,可獨立董事和監事照樣坐領高薪。
有資料顯示,2006年,國泰金、開發金兩家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的薪酬堪稱“鑽石級”,年收入達1000多萬元新臺幣;元大金緊隨其後,其獨立董事和監事的年收入也突破了1000萬元新臺幣(約合227萬元人民幣)。科技產業企業的獨立董事和監事,薪酬比金融業企業稍差,但也很“闊綽”。其中,臺積電獨立董事和監事的待遇高居島內之冠,年薪高達2000萬元新臺幣(約合454萬元人民幣)。
跟金融業、科技業企業相比,傳統產業企業的獨立董事和監事,待遇相對較低。以臺塑爲例,最近纔將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每月酬勞增至10萬元新臺幣(約合2.27萬元人民幣),每年100多萬元新臺幣的報酬,相較於高科技企業的動輒數千萬,顯得有些“小家子氣”。
4.獨立董事“不獨立”
就在臺灣高鐵公司招攬當局多位卸任高官任獨立董事和監事,坐領高薪而遭到小股東“炮轟”的消息傳出之際,又出了一件事——臺灣“總統府”去年宣稱,爲“彰顯改革決心”不再聘任的“總統府資政”,據傳將恢復聘任,日前已安排了7200萬元新臺幣(約合1637萬元人民幣)的預算。
臺灣《聯合報》認爲,這兩則消息看似無關,實則脈絡相通。陳水扁將當局職位當成“禮物”送來送去,早有“惡例”,已不待言。他在7年間六度改組產生的大量“剩餘”高官,藉機流動到企業,將官商之間的權責界限弄得“犬牙交錯”。在這種情況下,陳水扁信誓旦旦的“廉潔高效政府”改革,也流爲空言。
再說“高鐵”。虧損累累的臺灣高鐵公司,24位副總以上的高層主管,平均年薪達637萬元新臺幣(約合145萬元人民幣),令人咋舌;3位各有來頭的獨立董事和監事,酬勞則在200萬至500萬元新臺幣之間。而曾任“行政院”祕書長的魏啓林,身兼5職;扁當局卸任後的“財長”全數進入企業擔任董事長。對此,島內分析人士忍不住發問:
其一,獨立董事和監事設置的初衷,在於增加企業的內部監督,健全公司的治理。但許多企業刻意招攬當局卸任高官出任,目的在於,藉助其昔日之權力關係,幫助企業“消災解愁”,或搶先一步獲知當局的“內部消息”。這樣一來,那些坐享高薪的獨立董事和監事,既已身陷“金沙發”,又如何扮演“獨立”監督的角色呢?
其二,根據臺灣的“公務員法”,公務員離職3年內,不得擔任其任內職務直接相關之企業職位。民進黨在野時,對國民黨的“酬庸人事”窮追猛打,連科長級人員都不放過。但如今,衆多卸任高官不僅可經陳水扁的“欽點”安插進企業,許多人更在企業的爭相迎候下登堂入室,根本無視法律的規定。出官入商,這不是官商勾結又是什麼?
這些事情擺在眼前,難怪有島內分析人士指出,陳水扁執政7年,臺灣當局無能了7年,失控了7年,不僅虛耗了公衆的機會和時光,更以嚴重的政治干預,破壞了當局行政體系的自律,以及專業官僚的“中立”立場。陳水扁兩任執政的破壞性後果,不知需要經過多久的修補,才能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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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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