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城鎮居民醫保,是國家和廣東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戰略部署。近幾年,隨着城鎮職工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立健全,城鎮非從業居民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矛盾日益突出。據珠三角某市的統計,非從業居民占城鎮人口的比例高達74%。這部分羣體包括未成年人,18週歲及以上無業居民,未享受公費醫療的大中專及技工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徵地後轉爲城鎮居民的被徵地農民等羣體等。今天的啓動儀式,預示着廣東三年內將實現醫保制度上的“全覆蓋”。
廣東城鎮居民醫保遵循“低水平、廣覆蓋”,“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等原則,這如何體現在具體的方案中?在今天啓動儀式上“揭盅”的惠州等地試點方案,讓人們“心中有數”:
———在保障範圍上,不設個人賬戶,着重解決參保人員在保險期限內疾病、意外事故等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惠州規定,參保後因患病(含符合計生規定的生育或終止妊娠)住院的,可享受相關待遇。
———在繳費費率上,讓居民家庭繳得起,樂於參保。惠州的個人繳費標準爲:本市城鎮戶籍18週歲以下的居民和18週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每人每年繳交60元;其他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繳交120元。
———在待遇水平上,起付標準與城鎮職工醫保一致,起付標準以上部分支付比例按連續繳費時間設定在40%-60%之間。最高支付限額爲上年度所在統籌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左右。此次六個試點市中,一個社保年度“封頂線”低的也有2.5萬元,惠州市達到5萬元。
———參保方式如何?惠州規定,以家庭爲參保單位,家庭內符合條件的全員參保。按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費。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給予補助。
———財政原則上按人均每年不低於5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各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其餘50%由當地城鄉基本醫療救助金解決。惠州的辦法是,低保對象等特殊人羣,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承擔。
另據瞭解,對在本省城鎮中小學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是否參保,由所在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已經先行開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城市,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策。 (馬漢青張祥樑嘉敏)